中大校政风波|校董会:解雇吴树培是终止雇佣合约

2023-12-15 17:13

中大校董会今再回应解雇吴树培事件,解释解雇程序。资料图片
中大校董会今再回应解雇吴树培事件,解释解雇程序。资料图片

中文大学校董会日前突然宣布,即时终止中大副校长(行政)及秘书长吴树培的雇佣关系,大学校董会昨日再解释事件,指解雇吴的程序,不属于纪律处分,而是根据大学与吴签订的雇佣合约条款,即任何一方只须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便可终止雇佣关系。吴树培晚上则发声明回应指,对于校董会的补充说明,以及个别校董近日的言论,都与事实经过存在明显落差,他感到非常遗憾,现正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以保障其权利和声誉。

吴树培日前发出声明,指突然被解雇令他感到「极大的愕然、悲愤和难过」。
吴树培日前发出声明,指突然被解雇令他感到「极大的愕然、悲愤和难过」。


 
吴树培被「炒」的消息震惊中大校内及高等教育界,连日来传媒均追问校方今次解雇是否合付程序,中大校董会昨日回覆传媒查询时披露,今次校董会的决定并非基于《香港中文大学规程》第 24 条,即大学解雇副校长、秘书长、书院院长等管理层时要具备「好的因由」(Good Cause),并要事先考虑由校董会主席、2名大学校董和3名教务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的意见。
 
由于今次解雇程序不属于纪律处分,校董会认为,上述《规程》第 24 条并不适用。今次校董会的决定,是基于校董会成员审视过相关书面资料,当中包括吴就其关注的行为举措所作出的详尽解释和陈述抗辩后,认为他们就吴行为举措所关注的问题确实,对吴能以良好管治原则履行职责及继续积极支持校董会的工作失去信心。
 
校董会指,由于《规程》第 24 条第6段中明确表明,若「聘任条款另有规定,解雇程序则不受以上规定限制」,而另有条款已包含在吴的雇佣合约内,即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来终止雇佣关系。
 
对于校董会的再度解释,吴树培晩上发声明回应指,他曾在10月16日收到校董会的书面通知,表示会就他的「持续不当行为」和对他的投诉作出调查,并成立专责小组。他一直期待可在校董会会议上,有机会就各项指控和批评作出解释和申辩,想不到却在2月13日的校董会会议后,收到被即时解雇的通知。对于有校董公开表示,小组的工作不是调查,他无法理解,亦与其所理解的事实不符。
 
吴树培重申,他一直按照校董会主席和校长的指示工作,亦一直坚持所有工作必须符合中大条例和规程,以保障中大的最佳利益。对于校董会昨日的补充说明,他感到非常遗憾,现正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以保障其权利和声誉。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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