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基金会捐治癌仪器传转私院 医衞局:临床试验和临床服务完全不同

2025-03-13 00:00

衞生署指,近日接获1宗超声波组织碎化医疗器械申请表列在「医疗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目前仍在处理中。
衞生署指,近日接获1宗超声波组织碎化医疗器械申请表列在「医疗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目前仍在处理中。

李嘉诚基金会早前捐赠3台「气泡治癌」的histotripsy仪器,予本港两间医学院及养和医院。惟有传港大及中大的仪器将转往港怡医院及中大医院使用,变相仅私院可用机。
玛丽医院有40病人受惠

《星岛》综合多个消息指,实际有第4台仪器也会抵港,但在港怡用作研究及收费治疗用途;即港怡会有2台仪器。对有专栏作者引述消息,仪器「转场」是因公院推广至一般病人临床治疗进度太慢,医衞局、衞生署及医管局昨重申,医疗器械或药物研发上,临床试验及临床服务是「两码子」事,未完成临床试验便不能成为临床服务,促市民勿受网上广告或代言人式宣传影响。

消息人士指,捐赠条款有列明仪器需作研究用,但因有一定维护成本,相信医学院要考虑可持续方向,而基金会实际捐出公院病人资助名额,已较当日承诺多,且香港及海外成功病例正增加,会耐心等待香港批准将仪器用于常规治疗中。另据了解,中大获赠的仪器仍未到达威院,相关临床研究仍未展开。

港大医学院指,自去年9月至今玛丽医院的临床试验有40名病人受惠,团队也透过与另一教学医院港怡医院共同管理的「临床试验中心」,运用另一同类型仪器作临床试验。

医衞局、衞生署及医管局指,本港未有制订专门法例规管医疗器械,但即使法例未禁止,医护在专业上仍有责任以病人最佳利益为依归,亦提醒临床试验对参与者有一定风险,须确保病人明确知情同意。
引入公院 须有充分临床数据

政府及医管局亦十分期待两间医学院的临床研究结果,为使用仪器提供科学依据,而公院在应用创新药械时,考虑过程中不会、亦不应受有关治疗方法是否由个别药械生产商提供或捐助左右,强调「未有充分临床数据」前要非常小心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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