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基金會捐治癌儀器傳轉私院 醫衞局:臨床試驗和臨床服務完全不同

2025-03-13 00:00

衞生署指,近日接獲1宗超聲波組織碎化醫療器械申請表列在「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目前仍在處理中。
衞生署指,近日接獲1宗超聲波組織碎化醫療器械申請表列在「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目前仍在處理中。

李嘉誠基金會早前捐贈3台「氣泡治癌」的histotripsy儀器,予本港兩間醫學院及養和醫院。惟有傳港大及中大的儀器將轉往港怡醫院及中大醫院使用,變相僅私院可用機。
瑪麗醫院有40病人受惠

《星島》綜合多個消息指,實際有第4台儀器也會抵港,但在港怡用作研究及收費治療用途;即港怡會有2台儀器。對有專欄作者引述消息,儀器「轉場」是因公院推廣至一般病人臨床治療進度太慢,醫衞局、衞生署及醫管局昨重申,醫療器械或藥物研發上,臨床試驗及臨床服務是「兩碼子」事,未完成臨床試驗便不能成為臨床服務,促市民勿受網上廣告或代言人式宣傳影響。

消息人士指,捐贈條款有列明儀器需作研究用,但因有一定維護成本,相信醫學院要考慮可持續方向,而基金會實際捐出公院病人資助名額,已較當日承諾多,且香港及海外成功病例正增加,會耐心等待香港批准將儀器用於常規治療中。另據了解,中大獲贈的儀器仍未到達威院,相關臨床研究仍未展開。

港大醫學院指,自去年9月至今瑪麗醫院的臨床試驗有40名病人受惠,團隊也透過與另一教學醫院港怡醫院共同管理的「臨床試驗中心」,運用另一同類型儀器作臨床試驗。

醫衞局、衞生署及醫管局指,本港未有制訂專門法例規管醫療器械,但即使法例未禁止,醫護在專業上仍有責任以病人最佳利益為依歸,亦提醒臨床試驗對參與者有一定風險,須確保病人明確知情同意。
引入公院 須有充分臨床數據

政府及醫管局亦十分期待兩間醫學院的臨床研究結果,為使用儀器提供科學依據,而公院在應用創新藥械時,考慮過程中不會、亦不應受有關治療方法是否由個別藥械生產商提供或捐助左右,強調「未有充分臨床數據」前要非常小心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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