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研发院「不纳米」 公干大花筒

2024-11-28 00:00

审计署揭发过去4年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批出的公干旅程、申领膳宿津贴等有不足之处。
审计署揭发过去4年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批出的公干旅程、申领膳宿津贴等有不足之处。

由香港科技大学全资拥有、创新科技署负责监察的「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NAMI),遭审计署揭发有前行政总裁在过去年4年的公干行程中,高达7次食宿超支,最多一次更花逾8万元,且可「自行批准」超额费用。NAMI亦有1名员工,9次以个人理由延期逗留并更改旅程。审计署认为NAMI在申领膳宿津贴、批核酬酢开支及利益申报方面均有可改善之处。

审计署署长昨发表第八十三号报告书,提及NAMI员工更改公干旅程安排、申领膳宿津贴、批核酬酢开支及利益申报上不足之处。当中,NAMI前行政总裁在过去4年的公干时,便有7次酒店住宿费用,超过应得的膳宿津贴,令NAMI分别就此承担额外5292元至82644元;另他有4次餐费亦超过应得膳宿津贴,NAMI因而要额外多付607元至4700元。不过,报告亦披露,原来NAMI的指引列明,涉及行政总裁的膳宿津贴申领,若超过应得津贴的额外餐费或住宿费,只需取得行政总裁或其指定人员特别批准。换言之,即行政总裁变相可「自己批自己」。
20次旅程机票高达200万

NAMI就此向审计署解释,酒店住宿费超支,皆因相关员工须入住与活动相关的指定酒店;大型国际活动举行期间,酒店房价也会有所波动所致。但审计署认为,NAMI须加强行政总裁申领膳宿津贴的指引,并应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将离港的公干开支控制在应得津贴的水平。

另外,审计署发现,NAMI于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间,有20次离港公干旅程涉及机票费用高达200万元,其中有9次出于同一员工基于个人理由作延期逗留。而比较该9次公干期,及延长逗留期的机票费用后,当中3次的交通费用超额2300元至11430元。审计署续指,相关3次超支,有2次要由NAMI先付全额,涉事员工其后才偿还超额费用。

审计署续指,该员工虽然取得公干及延长逗留期内放年假的批准,但未有就更改公干旅程安排获批;NAMI指引中也没有订明,基于「个人理由」改行程安排需要批准,亦无订明相关批核人员及具体更改指引。

翻查资料,NAMI在2006年4月成立,营运成本由创新及科技基金拨款资助。截至今年7月31日,财委会就此批准的拨款总承担额为15.153亿元。在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间,研发院的每年收入和开支介乎2.268亿元至2.902亿元。截至今年6月30日,NAMI共有252名员工,包括189名研发员工及63名行政及支援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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