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屋面积细 建筑师倡打通单位改建

2024-11-26 00:00

本港步入老龄社会,房屋设计亦需相应改变,以长者友善为设计原则。
本港步入老龄社会,房屋设计亦需相应改变,以长者友善为设计原则。

要配合未来新规定,在现有楼宇中作「长者友善」改建亦非轻易。建筑师学会会长陈泽斌指,在新建公营房屋要符合长者友善设计的问题不大,惟本港有不少老旧的公共屋邨,设计之初单位的人均居住面积已较小,若要将厨房、洗手间改作适合长者或行动不便者出入,有较大空间限制。他建议,长远而言,港府可考虑将相关老旧单位打通改建,「如将3个单位打通,改建为2个单位;或将原本的4至5人居住单位,改为2人单位,从而提高人均居住面积,亦更符合居民养老的空间需求。」
单幢楼难度较高

陈泽斌续指,现有《建筑物条例》中,已有覆盖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法例,对所有新建筑物,及改建或加建的现有建筑物中的基本空间设计和大小有特定要求,加上建筑署及房屋署亦有相关长者友善设计指引,「虽然现时对私人物业无强制长者友善设计要求,但对业界已有很好的参考作用,若设计阶段已有考虑相关需求,私楼单位的改建未必需很高成本才能做到。」

社联行政总裁蔡海伟指,希望政府通过相关法例后,强制规定新落成的私楼必须做到长者友善设计,「在建筑时加入长者友善设计,一定会提高工程成本。但发展商应思考,若日后要再按长者需求再改装楼宇,成本必然更高;故在兴建过程中一并考虑未来老龄社会需求,成本亦是相对有限。」至于现有私人屋邨的公共空间设计,能否先参考「幸福设计」指引改良,蔡海伟指大型私人屋苑或较有资本及能力执行,「但单幢楼的面积过小,很难有空间扩展做通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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