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水管工堕棚亡 雇主没做好监管罚款9万
2024-11-09 00:00飞棚工人于2022年5月在外墙进行维修排水管工程时,失足由6楼堕下身亡。涉事雇主未有监督工人戴安全帽,他早前否认3项传票罪受审,昨于观塘法院被裁定罪成,共罚款9万元。裁判官刘淑娴指斥被告靠工人自律去解除自己作雇主的法律责任,较着重金钱损失,漠视致命风险。
官斥较着重金钱损失漠视风险
刘官裁决指案发时棚工只能透过窗户爬出外墙,没有适当的工作平台及系稳点。刘官另指当时外墙有建筑工程,符合戴安全帽守则,就算未能安装羊眼圈,也能为工人提供伸缩棍。刘官续指被告没有提供临时防堕装置,亦应将不遵从安全规矩的员工逐出公司。刘官斥被告不关心安装羊眼圈的位置及有否伸缩棍,没有在单位内监视员工工作,单靠工人自律去解除自己作雇主的法律责任,较着重金钱损失,漠视致命风险,判被告罚款9万元。
62岁被告许佢成3项传票罪罪成,控罪指他没有确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维修安全进出口、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任何人堕下、没有确保工人佩戴适当的安全头盔。他昨求情指案发后已关闭公司,没有任何工作,靠当散工维生,没有能力缴付罚款,望能轻判。案件编号:KTS 23895-2389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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