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专家证屠龙案 检获3支手枪属「P80」
2024-06-19 00:00
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夥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36天审讯。军械法证课专家指同谋者吴智鸿、「枪手」苏纬轩及摩星岭搜获的手枪上都刻有「P80」,相信是美国制造,手枪子弹口径一致,但不能肯定枪械是否组装而成或原装。
早前苏纬轩供称,被捕时使用「P80」手枪向警员方向开枪,其手枪原先是「未成型手枪」,由美运送抵港后,要自行组装火力控制组件;认罪被告彭军壕作供指按吴智鸿指示交收后,把一支手枪置于摩星岭一山坡底。
手枪相信由美国制造
早前被告李家田在录影会面指从吴智鸿手中得到一支手枪后,曾经放在绿色斜背袋。李启辉称没有在该袋检验到弹屑,「因为有很多可能性」,如枪械「包住放入袋」或该袋经过清洗,便有机会验不出枪械残留物,反之枪械直接放入袋的话,验到残留物机会则很大。
辩方盘问下,李启辉称未能确定吴智鸿家中检获的手枪、苏纬轩被捕时所使用的手枪和摩星岭所检取的手枪是否出自同一生产商,但根据枪柄上刻上「Made in USA」和网上资料,李相信「P80」是美国生产,但承认是第一次见「P80」。
另一名警方军械法证课专家黄金锋确认在摩星岭域多利道搜获一支手枪、2个分别装有15发9乘19毫米子弹的弹匣、以及另外8发弹药,枪柄底部同样印有「P80」及「Made in USA」字样。
隶属财富情报及调查科财富调查组的侦缉警员卢博文指,2023年3月17日第一次会见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是就「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作出起诉,让黄签署起诉书,并就资金来源去向作出调查。同年9月得悉黄想录取证人口供。
辩方问,卢博文9月2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与黄振强会面,该日只会面约25分钟,但黄于同月27日便签署确认筹集财产罪的21页无损权益口供。卢博文解释黄口供内容并非围绕多人,9月20日亦有以要点形式记下黄所述,但已销毁。卢博文另指黄在9月27日有再修改书面口供,与另一警员返回警署作更正后才让黄签署确认口供。卢博文又同意辩方指黄被捕后在录影会面中保持缄默,9月才初次就筹集财产罪提供资料。
警长何悦宁(音译)在辩方盘问下确认投诉警察课收到法庭通知,黄振强在应讯时投诉警方,遂在2019年12月17日到荔枝角收押所面见黄,黄交代警员于12月8日被捕当天在安全屋中要求他提供藏枪地点,声称期间被警员武力对待,当房灯开启后,黄看见一名警员拿伸缩警棍。何悦宁把以上内容撰写为调查报告,另黄同意暂缓投诉直至刑事案件结束。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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