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斥《明报》报道误导
2024-03-15 00:00
《明报》更正内容「深表歉意」
邓炳强强调,23条草案并无条文针对传媒,本地立法的罪行都在本地处理,形容该报道的标题「恶毒」,会引起香港市民对23条的误解与不必要的关注。
邓炳强又表示,作为「应变反驳队」队长,必须再次谴责《明报》,又指此举再一次严重打击该报公信力,虽然《明报》网上版已修改,但形容「伤害已经造成」,希望《明报》重回正轨,正确报道23条,「这是传媒的基本守则」。
《明报》于昨日上午10时47分修改网上文章内容,并发出澄清告示,澄清修正案中提到,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维护国安及更有效实施包括国安法等而订立附属法例,当中包括国安法第五章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职责,并非在23条新增或修订罪行中可移送内地,「有关标题并不准确惹人误会,特此更正及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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