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谘询今启动 李家超主持记者会

2024-01-30 00:00

特首李家超将于今早10时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
特首李家超将于今早10时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

《基本法》第23条立法正式启动!《星岛》获悉,特区政府今日展开23条立法谘询工作,将采取「蓝纸草案」,即已拟定立法框架、原则等,特首李家超今早10时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介绍草案内容。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表示,今日社会政治环境与20年前已大为不同,国家安全涉及网络攻击等新领域,政府要加强解说工作。

李家超上周出席立法会互动交流答问会时表示,23条立法准备工作已在「冲线直路」,立法「早一日得一日」,并透露会设立核心解说队伍,由他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负责;另针对社交媒体,设立「应变反驳队」回应敌对势力的抹黑或恶意攻击。
行会非官守成员昨开简介会

据悉,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昨日到政府总部出席简介会,获悉政府将提出23条草案。特首逢周二早上出席行会前见记者,官场消息指,政府高层昨日傍晚仍在商议记者会安排,其中一个方案是不召开行会,直接举行记者会,公布展开23条立法谘询。至昨晚8时,当局公布由李家超亲自主持记者会,林定国、邓炳强亦会出席。行会今日不举行会议。

港府于2002年9月首次推动23条立法,未有提出「白纸草案」,即没有既定立场,以拟稿形式谘询,当年谘询期3个月。据悉,当局希望采取「速战速决」策略,在立法会今年7月暑假休会前,完成整个立法程序,料公众谘询时间较首次立法短,约2个月。
「速战速决」暑假前完成立法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上述7条罪行中,「分裂国家」及「颠覆中央政府」,在现行《香港国安法》已有规管;馀下的5项罪行,以「窃取国家机密罪」及「外国政治组织」的定义,最受传媒界、外国机构及投资者关注。当局早前指,现针对间谍行为的香港法例在很久以前制订,已无法有效打击现今的各式各样的间谍行为,23条的立法条文必「与时并进」。此外,《国安法》设有指定法官审案,可不设陪审团,政界相信23条有类似规定,与《国安法》内容兼容互补。

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今日环境与20年前首次立法时大为不同,国家安全不止是传统上理解的军事、政治范畴,更涉及网络攻击、虚假讯息、金融安全等新领域,公众可能比较陌生,认为政府要加强解说工作。民建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社会普遍认同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有必要性及逼切性。他认为政府解说时,可将23条与西方国家的国安法律进行作比较,让市民了解国际间对国家安全同样采取高度严谨的态度。

立法会议员邱达根昨出席活动后表示,希望尽快完成23条立法,继而集中发展经济,指《国安法》已落实一段时间,起长治久安作用,对香港整个社会环境等都没有大负面影响,对营商来说,「无安全环境,边有人做生意呢?」他指科技方面仍有一系列工作需落实,包括制定《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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