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青年认贩毒 师爷陈强利认罪候判
2023-08-25 00:00
60岁前师爷陈强利在一宗贩毒案中,游说25岁青年马家健认罪,并要求马一人承担案件,让同案被捕者获释;马于2019年被判企图贩毒罪成,判囚23年,前年上诉得直获撤罪。陈强利昨于区院承认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案情指马和另一人被海关拘捕后,陈强利游说马认罪,称无机会脱罪,更称马牵连他人并没好处。辩方求情指陈强利非案中主脑,控方撤回另一人控罪亦与马认罪无关。法官张洁宜需时考虑判刑,下令陈强利续还柙至9月14日判刑。
被告陈强利承认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马家健及其他人妨碍司法公正,即关于香港海关刑事案件CID/2/104/16,虚假地表示洪智谦从没要求马家健收取包裹及陈述洪并不涉案。
借出住址给朋友收包裹
2017年1月27日马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前,于法院地牢与被告陈强利、大律师张晓惠及一名女文员会面,被告声称由马的父亲聘请。马想申请保释,但被告称毒品数量太多,保释机会很微。同年3月3日马再与被告3人会面,被告称马的案件没有可争辩性、无机会脱罪,相反洪有机会辩护成功。
被告建议马家健认罪时提出「一招一放」,指假如马认罪,洪智谦会获释;马不想认罪,但被告称事到如今,着马考虑清楚。被告又称如果马一人承担,案件严重性较轻及有机会轻判,牵连洪并没有好处。马最终签署声明书,该声明书指马决定认罪及该决定必须在控方不起诉洪的情况下才有效。
被告在两星期后又将「讲稿」交给马,内容大意是马因为洪欠他钱,所以早前称受洪指使,但马其实是按「强哥」指示收包裹以赚取酬劳。被告指如果海关再次录取口供,马便依稿作供;控方后来只控告马。
同案大律师被告不认罪
马后来被交付高院原讼法庭判刑,马撤回认罪答辩及解聘被告等人,但经审讯后在2019年4月由陪审团裁定一项企图贩运危险药物罪成。直到前年7月22日,上诉庭判处马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搁置刑罚。
控方庭上披露,被告陈强利于1982年至2014年间有15项案底,其中8项与不诚实相关,包括抢劫和入屋犯法罪等。同案被告33岁大律师张晓惠不认罪,排期10月5日开审。
辩方大律师陈伟彦昨求情指,被告没有对该贩毒案造成实质影响,尤其控方确认不起诉洪的决定与马无关,而马亦是经陪审团裁定罪成。被告因案还柙约2年,现已深切反省及后悔,望法庭轻判。案件编号:DCCC 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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