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拒收法定货币 赶客又易堕法网

2023-08-22 00:00

香港近年积极推动电子支付,正当越来越多商户和市民采用,甚至有商铺索性拒收现金,却没料到为旅客带来不便。近日台湾一名女艺人在香港一间食肆用餐后,却遇到被拒收现金的尴尬情景,事件再次引起社会讨论究竟商户是否有合法权利拒收现金的争议,而商户缺乏变通手段,只会为旅客带来不愉快体验,影响香港好客形象。

台湾女艺人谢忻在网上贴文,指早前乘坐邮轮来港旅游,上岸后前往尖沙咀一间汉堡包专门店,一边欣赏海景,一边享受美味汉堡包,当结帐时才获告知不收现金,只收电子支付。由于她将信用卡放在邮轮房间的夹万中,身上只有600港元。最后幸得好心人帮忙付款,才不用吃霸王餐。贴文引起网民热议,在社交媒体质问该食肆为何不收现金,岂料对方无礼地回应指「现在是21世纪」,引发一场公关灾难,最后店方要道歉扑火。

事实上,疫后复常,内地旅客重临香港,大多投诉本港商铺的电子支付工具不足,现在有个别商铺追落后,一刀切接受所有类型电子支付,却弃用现金,未免有点儿矫枉过正。须知道优质旅游服务须照顾不同类型旅客需要,尤其是旅客可能刚从银行或兑换店将外币兑成港元现钞,随即拿来消费,却换来一句不收现金,不禁令其质问为何香港商铺拒收本港发行的法定和流通货币?商铺是否有权这样做?
旅客糟糕体验不利旅业复苏

根据《法定货币纸币发行条例》及《硬币条例》,本港3间发钞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及金管局发行的硬币,均为香港法定货币和流通货币,钞票上亦注明「凭票即付」,作为法定货币,是一种有效和合法的支付媒介,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履行支付义务,商铺理应不能拒收。可是,条例并没规定商业行为必须收流通货币,政府在2010年答覆议员提问有很多店铺拒收一毫、两毫、五毫等硬币和1,000元钞票时,强调在任何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可自行决定使用何种支付媒介。

尽管当局强调只要买卖双方事先同意便可以,问题是今次事件,谢忻是慕名而来光顾,一心一意在海景前品尝美食和打卡,不会细看店铺任何告示,而在点餐时职员又没提及不收现金,故谈不上同意店方支付方式。当她享用完美食埋单时,才惊闻噩耗,但身上没有信用卡,也没有捆绑手机的电子支付,为何店方仍坚决拒收现金?为何店方职员不可以灵活变通,照收现金,然后用电子支付工具代为结帐。

毕竟香港疫后出口和投资增长失速,唯一可恃是访港旅客和市民消费。涉事的食肆在处理事件欠缺弹性,又在社媒上无礼贬损谢忻追不上潮流,弄得对方难堪,成了一次非常糟糕体验。试问当你到外地旅游,遭到不礼貌对待,你还愿意再到该地旅游和推介朋友前来旅游吗?即使涉事食肆昨天急急「补镬」,声称只有1%食客没有电子支付,若遇上这情况,也会收现金,但形象已大为受损。
钻空子拒收法定货币惹反弹

虽说电子支付是大势所趋,既符合防疫衞生需要,也可减省商业营运成本,但全面拥抱而拒收现金的一刀切做法,已在很多地方引起反弹。例如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议会认为拒收现金是一种歧视行为,通过法例规定商户须接受现金支付;澳洲更有团体认为商户拒收现金是剥夺其付款选择自由,发起杯葛有关商户行动。即使是电子支付最普及的内地,人民银行亦坚持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人或商户均不得拒收,违者会被点名批评和依法罚款。

推动迈向无现金社会不能一蹴而就,即使大部分人开始采用,也要照顾到一小撮未有使用的人士需要,更要处理好法定货币的法律灰色地带,而不是以商业行为轻轻带过,否则有关争议将会不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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