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禁制令 续冻结学联银行户口

2023-07-29 00:00

答辩方反对延长禁制令,指原告方未能证明不当处置资产的风险。图右为答辩人之一的陈颖茵。
答辩方反对延长禁制令,指原告方未能证明不当处置资产的风险。图右为答辩人之一的陈颖茵。

(星岛日报报道)「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早前入禀区域法院指,香港专上学生联会4名干事或成员疑不当处置资金,要求法庭宣布学联迁出两个会址及交出锁匙,并宣布学联以信托形式替公司持有约247万元。上述公司昨向区域法院申请延长临时禁制令,冻结学联名下银行户口,获暂委法官林美施批准。案件将于8月18日及9月27日再讯。
要求学联迁出两会址

原告为「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昨由谢伟俊律师行代表;答辩人为罗芷澄、郭维、陈颖茵及孙昊贤。其中罗、郭和孙昨没有应讯,原告表示将会再次派递文件。

入禀状指,原告要求法庭宣布学联以信托形式替原告持有约247万款项,及自去年1月1日起以信托形式为原告处理西环干诺道西一洲国际广场3408室的租金收入;另要求颁令学联撤出九龙旺角道威特商业大厦9楼及旺角弥敦道金轮大厦8楼A室,并交还锁匙。

原告方指罗、郭和陈是学联干事,而孙是学联名下银行户口签署人,存在不当处置资产风险。答辩方昨反对延长禁制令,指原告方在两个月前已发律师信给答辩人,认为原告方未能证明逼切性和不当处置资产的风险。

法官最终批准延长禁制令,指除了4名答辩人外,无基础显示其他人能控制学联名下户口,认为风险确实存在;另修订禁制令范围仅限于学联名下户口。

案件编号:DCCJ30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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