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蓝夥抗争派联署 义无反顾反对《国安法》
2023-07-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35+」初选案续审,辩方大律师Trevor BEEL昨在西九龙法院引述2020年7月14日何桂蓝的Facebook帖文内容,题为「从61万到200万的距离」,当中提及「立会选举这一场战役,已不仅关乎立会过半,而关乎我们如何利用选举、利用议会,激发出更大的政治张力」。何解释指,抗争者当时若使用过往的旧有方法、力量去抗衡,而政权能以一贯手法将问题解决,何认为于这种情况下难以促成任何实质改变;因此要想尽办法为政权制造一些过去从未遇见过亦从未解决过的问题,增添政权面对的麻烦。
法官陈仲衡追问「即是有机会与立法会投票有关」,何表示认同,称当时初选已完结,紧接下来将会是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而当中会涉及DQ候选人的情况;何认为政权到时会作出相关评估,需就民主派气势的强弱去决定DQ人数的多寡。
声称「拥护」定义经常改变
何回应称,当时是举行「抗争派回应民主派初选结果」记者会前,出席人士提早到场,一起参与撰写相关声明,记者会甫开始便由岑敖晖代表抗争派将声明读出,而何亦将有关声明于其Facebook专页上发布。声明内容主要是针对参加立法会选举时,候选人需签署一份确认书,抗争派就当中的细节发表共同宣言;声明中提及「北京早已为破坏我们团结与互信设下陷阱」、「我们一众抗争派在此声明,无论确认书最终会否加入与《国安法》相关内容,我们均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及「我们定必并肩作战,齐上齐落」。
Trevor BEEL引述7月30日何桂蓝被DQ后发布的Facebook帖文,当中提到「收到被DQ的消息,说实话,团队固然有所失落,但也不无兴奋的声音」。何桂蓝昨解释,「原初嘅谂法系真系谂过系咪要入去(议会)呀,但系其实如果反正最后都系DQ或者系畀人拉呀,早啲完都系件好事」。何声言香港政府对「拥护」的定义经常改变,认为有关诠释及判断只凭选举主任的主观解读。何桂蓝相信被DQ是基于她曾公开反对《香港国安法》,而被判定为不拥护《基本法》。
何桂蓝认为《香港国安法》与《基本法》出现冲突时,则以《香港国安法》为准。有关说法随即被法官李运腾驳斥指「法例无咁讲」,惟何继续辩称「咁可能系京官解释嘅时候有讲咁嘅嘢」,李官表示质疑,并对何说「如果有任何报章报道系咁讲,你可以攞出嚟」。何最终回应指希望容后再处理有关事宜。何续指《香港国安法》第60条给予驻港国安公署权力,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所管辖,何的说法再一次被李官质疑。
案件编号: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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