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芬下属洗黑钱判囚58月
2023-05-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商拟融资1亿元,却疑遭人欺诈和禁锢内地,「黄氏家族」长兄黄桂芬和其弟黄桂荣涉案被控串谋欺诈;惟黄桂芬于2018年提讯后堕楼身亡。黄桂芬一名43岁男下属协助处理案中约2900万「黑钱」,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洗黑钱」罪成,昨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年10个月。法官指洗黑钱是严重罪行,间接鼓励犯罪和使得益正当化,故判刑须起阻吓作用,惟考虑到案件延误,对被告和家人构成压力,故酌情减刑。
指一心帮黄生本身无得益
法官昨判刑时,引述案例指洗黑钱是严重罪行,间接鼓励犯罪和使犯罪得益合理化,即使被告不知悉黑钱来源,亦非减刑因素。涉案款项约2900万元,其中大约一半是来自律师楼,由于无证据显示款项性质,故法官只将1500多万元视为黑钱考虑,加上无证据显示有组织犯案、精密部署或涉及跨境罪案,非同类案件最严重者,故以入狱5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案件有延误,法官酌情减刑2个月,终判被告入狱4年10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2015年成为卓越万利董事,他是卓越万利两个星展银行户口唯一签署人,案发时其中一个户口有逾千次存款,总涉款近3000万元,而被告将约2900万元转至另一个卓越万利户口后,再转至其他公司及一位陈姓人士。
被告曾自辩称,对于户口内逾千次存款不知情,只知道「黄生讲过会有啲客户入钱落户口。」,并估计存项是客户还款,及相信是黄桂芬将款项转入其他户口。翻查资料,黄桂芬、黄桂荣和38岁文员黄伟杰同为本案被告,被控串谋诈骗等罪。但黄桂芬堕楼身亡后,另两人亦于前年获撤控。
案件编号:DCCC86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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