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认串谋制爆炸品 两月后判刑
2021-08-21 00:00
案情指,被告于前年九月十五日透过物业代理租用大角嘴橡树街的一个单位,警方于十月十五日对单位展开监察行动,并在二十四岁被告董上琳试图逃走时将其拘捕。警方在该单位搜获大量物品,包括两个载有浸以硝酸钾的白色绳子、一部经改装的流动电话连电线连接继电器、三部航拍机、一个白色胶桶、两罐汽油等。
辩方于庭上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意图透过航拍机及投掷装置让爆炸品从空中坠落,从而将其引爆并伤害他人性命。李官考虑到案件尚有细节未厘清,包括涉案黑火药与硝酸钾的关系及潜在风险与伤害,故将案件押后待本案另一被告、十七岁学生丁展峯的审讯完结和索取爆炸品专家的意见。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四七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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