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章出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21-08-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会议成员、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昨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任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递补二○一八年去世的刘乃强之空缺。李国章表示,很荣幸获任命,期待与其他委员共同努力确保《基本法》继续维护「一国两制」。《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形容李国章有担当、有见地,认识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法》工作范畴等,相信他能胜任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表决通过,补充任命行政会议成员、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李国章表示,对于获任命很荣幸,深感肩负重任,期待与其他委员共同努力,确保《基本法》继续维护「一国两制」,促进香港安定繁荣。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李国章任期至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几名香港委员都欢迎有关任命。谭解释,李国章是本港委员熟悉的人物,有担当和见地、具有行政、教育、金融等不同社会事务的背景,又赞扬对方出任中大校长、行会成员等公职时,屡有佳绩。谭认为,委员会的组成毋须全属法律界人士,李国章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法》工作范畴等都有认识,而人大常委会在这两、三年有关《基本法》的工作增加,料对方能给予很好的意见。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非法律界人士刘乃强离世后,其在《基本法》委员会的位置悬空甚久,估计中央希望找一位非法律界,但熟悉香港事务、社会地位崇高、行事作风果断、爱国立场坚定可靠的人替补空缺。

现任《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谭惠珠、张勇出任副主任,委员包括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中联办副主任陈冬、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港区人大代表黄玉山、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及内地法律学者韩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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