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查册新安排下周一实施

2021-08-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昨完成审议及察悉实施《公司条例》新查册安排相关的七项附属法例。收紧查册新安排分三阶段实施,首阶段下周一起实施,容许公司在登记册上,以董事通讯地址代替通常住址。

在新查册安排首阶段,容许公司在登记册上,选择以董事通讯地址代替通常住址,董事和公司秘书则可选择以部分身分识别号码,代替完整号码让公众查阅。完整身分证号码及通常地址会被列为「受保护资料」,未来只限七类指明人士查阅「受保护资料」,包括资料当事人及授权人、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因执行法定职能而须使用「受保护资料」的人士或机构、律师、会计师、金融机构及指定非金融业人士。相关附属法例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处理,已经刊宪。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指,工联会原则上支持新安排,但政府未采纳如「将受工友委托的注册工会列明一个指定人士,可以查到股东和董事的住址」等建议,不利工会处理劳资纠纷,盼政府会适时检讨。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解释,劳工处作为公共机构属于法例下的「指明人士」,必要时可取得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以执行公共职能。同时,加强保护公众登记册上敏感个人资料的做法亦广为其他普通法地区所采纳,不少公众登记册皆以不同方式容许董事提供替代地址,「新查册安排旨在确保公司登记册维持有效、开放、透明的大前提下,加强敏感个人资料的保障,防止被人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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