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孤狼宣扬恐怖主义 四港大生被捕今提堂

2021-08-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七日通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议案,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随后到港大学生会综合大楼调查及蒐证,及至昨日拘捕四名港大学生,包括前港大学生会会长郭永皓、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张敬生、前文学院学生会外务副主席容颂禧,以及前李国贤堂学生前代表杜林丞亨,同涉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罪名。消息称,四人暂被控以「宣扬恐怖主义」罪名,今日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悼念「孤狼」事件有新发展,警方国安处拘捕四名港大学生。涉嫌被捕其中三人,包括郭永皓、张敬生及容颂禧,昨晨被捕后,分别押送至长沙湾、黄大仙及将军澳警署,至于杜林丞亨当时不在北角建华街俊文楼住所,及至上午十一时许,他在律师陪同下到北角警署自首被捕,到下午一时许,探员驾车将他押返寓所搜查约半小时,检走手机、特区护照及其他证件等物品。四人同被通宵扣查,最快今日押送法院提堂。

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昨交代案情时指出,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七日召开紧急会议,正式开始议程前,为「七一」刺警案死者进行默哀仪式,形容死者为香港「牺牲」,当日首个动议商讨该名施袭者死亡事宜,提出动议的人士表明希望用褒奖形式处理该项动议,希望相关决定能记在学生会历史当中,其间有赞同动议的人士发言,形容施袭者为「烈士」、「有勇气」,并对他击节赞赏,最终动议以三十票赞成、无人反对及两票弃权通过,会议全程网上直播,学生会再通过两个不同社交平台将议案结果转发,经由各大传媒发布。

李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四条,「七一」刺警案符合「恐怖活动」定义,至于「宣扬」包括赞扬、辩解及宣传主张,观乎今次案件,处理动议期间有很多赞扬、辩解及相关宣传工作,人员继上月到港大学生会综合大楼搜查,昨日拘捕四名男子,年龄介乎十八至二十岁。

李又批评有关动议,把恐怖主义及无差别袭击合理化、美化及光荣化,鼓励其他人自杀,与一般道德标准完全不相符,令人相当咋舌,他们通过动议后急不及待用自己宣传机器向外发放。

被问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士或上街悼念的市民是否同样违法,李桂华指被捕四人在会议中发言及担任职务,国安处会接见所有与会者,厘清他们在案中的角色及投票理由,视乎与会者参与案件程度,才决定会否搜查其住所或收取其护照,至于悼念有机会招致怀疑,劝喻市民三思。

对于学生会评议会成员事后道歉及撤回议案,为何不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李指出若有人犯法,执法者就要处理,否则属于渎职,警方会向法庭反映学生撤回动议及道歉的行为。另外,他说,国安处正继续跟进「七一」刺警案,会呈交死因报告给死因庭,相关工作仍在准备中。

港大发言人昨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校方不适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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