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员工追薪 《苹果》认无力偿还

2021-08-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府早前引用《香港国安法》拘捕壹传媒集团创办人及《苹果日报》多名高层,又冻结其资产,令《苹果日报》于六月二十四日停运,多名员工至今未获发放薪金。十四名前员工早前入禀劳资审裁处,向《苹果日报》申索工资、年中酬金及遣散费等共约四百五十万元。苹果代表昨已签署承认责任同意书,惟无力偿还相关金额,而本案双方不须支付讼费及利息。

署理主任审裁官陈大为安排资方代表签署承认责任同意书,但将注明公司无力支付相关金额。高等法院颁令清盘后,前员工可再申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十四名员工申索项目包括工资、年中酬金、遣散费、饭钱、有薪假等,三案共涉约四百五十万。

十四名前员工分开三宗案件审理。首案为五名申索人陈美生、周国强、张夏生、锺国楷及锺柳松。五人均确认已收取遣散费,三人在公司停运后仍有上班。当中锺柳松另申索加班费、张夏生申索有薪假等,共涉约一百八十万元。

次案为洪家衍、李惠健、李奕萍、梁绍杰及林荣坤五人,索偿工资、年中酬金及遣散费、加班费、有薪年假等。而当中洪家衍、李奕萍及林荣坤已获发遣散费。陈官检阅五人申索表时问及,公司于六月二十四日停运,为何工资金额计算至三十日?经讨论后众人同意寻求法庭主任协助,一度休庭重新填写表格,更正索偿金额。次案共涉及逾一百六十二万元。第三宗案件涉及四名前员工廖俊发、廖金开、吴伟龙及叶骏荣,共涉约一百万元。

十四名前员工表示,在六月二十四至三十日期间一直等候指令分配工作。部分人最终没有工作,陈官引述案例指即使没有实际工作,资方仍须支付相关薪酬;并修订众人代通知金金额,撤回部分遣散费申索等。资方《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职员代表。案件编号:劳资审裁二六七二、二六七三及二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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