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马路摔倒 玩命青年落网

2021-08-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沙田上周惊现「玩命小子」踩电动滑板在马路乱闯,有「车cam」拍下滑板仔尾随巴士仆倒险死经过,并在网上疯传后引起大众关注。消息指,警方主动调查期间获热心网民举报,指认出青年为区内居民,人员连日守候,昨终以「四宗罪」将他拘捕,并检获电动滑板车。疑犯的父亲心明大义,认为儿子被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好让他吸取教训,及早醒觉危险,以免后悔莫及。

被捕十八岁青年姓陈,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未获发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罪名,已获准保释候查,下月中向警方报到。据悉,人称阿炜的陈与家人同住沙田新田围邨,曾在区内中学就读,由于不时到邨内及附近美林邨一带出没,有网民看过短片后认出其身分,因而留下调查线索。

本报昨晚到陈宅了解,但阿炜不在家,其父坦言儿子读至中四辍学,现时从事汽车维修行业,平日喜与友人踩单车消遣。陈父又指一向认为踩电动滑板非常危险,表明不想儿子使用,但他声称只向友人借用驾驶。对于儿子闯祸被捕,陈父语重心长表示人谁无过,今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希望他得到教训,以免继续踩电动滑板而遇上严重意外,后悔莫及。

消息称,警方上周二(十日)留意到网上流传一条片段,显示陈当日沿沙田大涌桥路踩着一部怀疑电动滑板,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新界南交通部及田心分区特遣队人员随即主动跟进调查,其间接获市民举报,经连日查访守候,至昨日在新田围邨一大厦平台将涉案青年拘捕,人员其后检获怀疑涉案电动滑板。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警方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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