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2400万 餐厅前经理囚80月

2021-06-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连锁日本餐厅板前寿司前会计部经理,于二〇〇五年至二〇〇七年期间,伪造银行存款单「穿柜桶底」逾二千四百万元,被公司揭发后潜逃到内地,二〇一六年回港,板前其后才将事件报警处理。五十岁男经理早前承认六项盗窃罪,法官布思义昨早在高等法院指被告凭藉其职权,长时间多次蓄意犯案,违反诚信,直斥其行为「绝对可耻」,判处被告监禁六年八个月。

暂委法官布思义在判案时指,五十岁被告唐智灵凭藉其职权,长时间多次蓄意犯案,案情中最严重之处为违反诚信,涉款达到二千四百万,为伪造帐目的可耻事例,幸好对餐厅未造成影响。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布思义法官遂六罪分别判囚四个月到六年,大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六年八个月。

商业罪案调查科侦缉高级督察罗婉珊庭外指警方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认为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亦起阻吓作用,重申涉案罪行最高可判监十年,呼吁市民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案情指,被告于二〇〇四年起受雇为板前会计部经理,其工作范畴包括记录每间分店的每日开支,但在未获授权下不可直接从每间分店拿取现金。公司核数师在二〇〇七年进行核数时,发现被告未有提交会计文件,核数师及董事郑威涛联络被告解决事件,但被告于二〇〇七年十月二日午膳后失去联络,离开香港。

核数师及郑及后发现被告伪造银行存款单,盗取板前旗下餐厅的每日现金。郑在二〇一九年三月报警处理,被告在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在罗湖口岸离港被截停拘捕。被告于警诫下承认亏空公款,并为隐瞒其盗窃行为,利用公司打字机伪造银行存款单,再设法把盗取款项列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开支帐目,而指自己把赃款全数用于赌博。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三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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