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一张无填银码的支票」
2021-06-21 00:00
李家超说,《国安法》第一章总则已明确规定在执行法例时会充分保障集会、言论等权利及自由,完全无触碰《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下的所有人权自由,当然任何人行使这些自由、权利,要在守法的大原则下进行,特别是法律亦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过去有人宣扬错误的自由意识,自由被解读成为不需理会法律,自己觉得对就去做,这是错误的自由。」他举例,在表达言论时,「你不可以刑事恐吓,你不可以诽谤,亦不可以藐视法庭,你自称黑社会,在社团条例下亦不容许的。」他强调人人都有行使自由的空间,但不可以触犯法律。
至于六四集会未来可否重现,他指视乎集会是否符合香港法律,包括《国安法》、《公安条例》,当时有否限聚令,「我们是法治社会,任何公众活动都会按这三个原则处理。」
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被质疑有违《国安法》,是否会被取缔?他分析指,任何组织的目的,是经过违法手段推翻在宪制之下的根本制度,就是违反颠覆罪,根本制度包括由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果用非法手段去改变这个制度,就是违反颠覆罪,如果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资助颠覆行为,亦是违法,我会按法律处理任何组织在这方面的行为,如果因为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依法禁止运作。」总之是依法处理,包括《国安法》、《公安条例》、《社团条例》等。
民阵被指是另一疑取缔目标,未按警方社团事务主任要求提供资料,他表示,政府正寻求法律意见,「不按法律要求,我们会用法律追究他们的责任。」
此外,《国安法》实施后多名中港官员被美国制裁,国家早前通过《反外国制裁法》。李家超认为,强化反制法律,做有效反制行动,可以加强维护整体国家利益包括香港利益,「对方作霸凌行为前都要三思。」他亦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与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相比,这不值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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