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财路 打击危害国安资金来源

2021-06-21 00:00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实施。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实施。

(星岛日报报道)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透露,情报显示,有外国资金包装成基金,再通过基金去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其他违反香港法例的罪行;甚至在美国听证会上曾讲述有些资金会给予基金,让基金藉此帮助在港犯法人士逃避警方的缉捕,据此,政府会继续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资金来源,其一方法是冻结相关资产断财路。对于《港区国安法》的追溯期问题,他重申是针对在法律生效之后的行为。

在《国安法》下,罪行相关财产的定义:任何干犯或企图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或任何参与或协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人士的财产;任何拟用于或曾用于资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财产。据资料显示,由警方公布冻结的相关资产最少有近四亿元,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相关资产料超过三亿元,以及《苹果日报》三家公司相关资产一千八百万元。

「我有理由怀疑这些财产属于相关罪行财产,会发出冻结书面通知,任何人都不可以处理这些财产,除非得我批准。」他强调,无论涉及人士是否在香港,如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确定是犯罪得益,或用来做恐怖活动融资,便会依法冻结,向法庭申请充公。

自一九年反修例,不少组织进行筹款会否违法?他说视乎对方收集资金的目的及用途,是否符合原有目的,「如果不同就可能涉嫌违反欺诈罪,可能变成犯罪得益,从而可以冻结。」由于存在风险,当局会留意这些活动。那捐钱又有否问题?如果捐钱是明知这些钱用来做犯法行为的融资,例如恐怖活动,在知情之下,有可能触犯协助违法融资,要负上法律责任。

《苹果日报》及壹传媒五名高层上周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涉由一九年至今刊出数十篇中、英文章,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及中国,属串谋计画重点,其中两人已被落案起诉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李家超指,《国安法》是在生效之后才有法律效力,「控串谋罪,是警方掌握证据显示这个罪行在生效之后是存在,这些涉及文章是计画的一部分。」当局会否如传闻中在七一前取缔 《苹果日报》?他重申会依照法律行事,「任何法律赋权的,我们都会考虑。」

随《国安法》,驻港国安公署、港区国安委、警方国安处相继成立,李家超关注风险犹在,或出现自我激化、本土恐怖主义滋生的可能性,「我们看到还有死心不息的人,鼓吹港独,将这些思想散播,或经过艺术、电影、刊物作宣传,我们要小心,外国就有人作孤狼式袭击,要小心防范。」警方国安处举报热线成立六个月,共收到约十万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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