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官获任命为上诉庭法官

2021-06-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司法机构昨宣布委任现为高院原讼庭法官潘敏琦、法官林云浩和法官周家明为上诉庭法官,任命于今日生效。三位法官均曾处理反修例示威案件,潘官曾驳回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大声公」袭警案罪成裁决上诉时,直指区诺轩具「尊贵的议员身分」 ,但粗言秽语,又叫警员「毅进仔」,推撞警员盾牌,当时有敌意。潘官强调「法官唔系住象牙塔,乜都唔知」,指「毅进仔」为耻笑警员低学历,乃驳回区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三名法官的任命是由特首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其中现年五十九岁的法官潘敏琦在一九九四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一九九八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并于二〇〇九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潘官过往曾审理多宗涉及性罪行的案件,最轰动全城是二〇〇三年首宗前神父刘嘉儿被控非礼及企图鸡奸案。另潘官把「六‧一二」非法集结的三十三董事助理由原判囚两周,改判监七个月,并在判词中强调,不容忽视整体暴力行为所造成的威胁,判囚两周明显惩罚性及阻吓力不足;漠视控罪要旨是防患于未然 ,阻吓性刑罚不止阻吓被告重犯,亦能有以儆效尤作用。

现年五十三岁的法官林云浩在一九九四年至二〇一二年期间私人执业。二〇一三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及竞争事务审裁处主任法官。林官曾主理《禁蒙面法》案,二十四名民主派时任立法会议员前年要求就《禁止蒙面规例》颁布临时禁制令,遭林官拒绝。法官周家明现年五十七岁,于一九八八年至二〇一四年期间私人执业。二〇一〇年至二〇一四年期间获委任为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二〇一四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周官曾主理多宗具争议性的司法覆核案,包括去年十一月曾裁定防暴和速龙小队警员多次在示威活动执法时不展示警员编号,有违《人权法》。周官判词指蒙面警员执勤时需要展示具独特性的标志,让事主可对警方的不当对待作出投诉,展开法律行动。即使警方担心被起底风险,亦不应凌驾调查警员涉违反《人权法》的制度。

林官及周官在前年十一月期间,曾裁定《禁蒙面法》违宪,惟二人裁决其后被上诉庭推翻。时任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当时提出司法覆核。林官及周官在判词指出,立法会作为特定立法机关,有权力及职能立法,其他机关不能在这宪法框架下享有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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