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向港保证排核水先净化

2021-06-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日本福岛三一一大地震发生近十年,惟核电厂事故带来的后遗仍无法消除,日本政府早前宣布,计画两年后将已完成处理的核废水排入海洋,令当地居民及周边地区忧虑海洋生态安全。日本政府有关人士昨向多家港澳传媒举行简介会,指排放核废水前会先进行净化,令水中放射物质降至低于管制水平,同时会再利用海水稀释一百倍,确保安全程度达国际标准。日方又要求港澳地区撤销日本进口食品管制。

日本政府有关人士称,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储存的核废水排放前,核废水会经「ALPS」装置净化处理,即将氚(tritium)以外的放射性物质去除至符合监管水平,而且在排放ALPS处理水到海洋之际,氚的浓度再以海水大幅稀释一百倍以上,直至低于日本受监管水平的四十分之一。有关人士强调,日本政府绝不允许不符合监管水平的「核污水」被排放入海洋,而东京电力会制定详细排放方案,当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批准后,才会开始排放,预计两年后将已处理的核废水排入海洋。

日方相关人士又透露,日本当局曾考虑五种处理核废水方法,包括注入地壳、地下掩埋、把氚转化为气体排放、以水蒸气形式排入大气,以及海洋排放等,但考虑到排入海洋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而且已存在国际社会的诸多先例等因素,因此决定排入海洋方案。

日方有关人士续指,估计「ALPS处理水」每年氚排放量为少于二十二兆贝克,影响范围只会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半径两公里内,而且部分地区的核电厂氚排放量,远比日本排放量高,如二○一九年中国阳江核电站排放一百零七兆贝克液体氚,同年台湾马鞍山核能发电厂排放三十五兆贝克液体氚。

日方又期望,港澳两地撤回对日本的食品进口管制。本港环团质疑相关说法,认为日方应提出证据,以及对海洋生物影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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