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锺锦麟申保释 指会做危害国安行为
2021-06-04 00:00
杜官在判词中指出,锺锦麟与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共同为「35+初选」招募义工及参与宣传,提供设备及后勤安排。锺与赵及戴耀廷,去年六月九日举行记者会时,锺表明会为投票站选址,亦会继续与他人组织原定于去年七月十一日及十二日举行的初选。
锺的代表大律师马维騉指,锺没有以候选人身分参加初选,现时亦没有任何指控指锺亲自参与初选众筹,而当时一些立法会议员,甚至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资深大律师,均认为举行初选没有任何问题。
马续指,民主动力已于今年二月正式解散,锺又于今年三月退出新民主同盟,锺自二○一二年起一直获选为区议员,如锺获批保释,锺只希望有更多时间陪伴年幼女儿,专注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亦承诺关闭所有社交媒体。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罗天玮则指,锺在民主动力担当重要角色,亦是该组织的银行户口的签署人之一。锺曾于去年六月九日在其个人facebook上发表帖文,呼吁市民募集三百五十万港元的捐款。锺在同一帖文中张贴美国众筹网站「GoGetFunding」网址及民主动力的恒生银行帐号,控方指控美国众筹网站所得资金,首先会转移到第三方的香港银行帐户,最终转帐到民主动力的银行户口,质疑此是洗黑钱案件中典型的掩藏手法,制造多层复杂的金融交易来隐藏资金来源线索,避免警方发现。
控方续指,锺有强大的政治联系和影响力,亦一直表现其坚决态度,而锺曾宣布「坚决支持示威者及其行为(包括暴力行为)」,又曾于YouTube上发布的访问影片中,说明自己如果获准保释,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案件一三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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