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脚卓耀国称财困做收数佬
2021-06-04 00:00
辩方大律师求情指,二十六岁被告卓耀国来自破碎家庭,早已与母亲失联,而父亲亦已另组家庭。被告与年逾八旬的祖父母同住,须肩负起照顾两老的责任。被告是本港首位加盟瑞士球队的球员,原本月入达四万元,受疫情影响曾转做运输工作,惟收入不稳定,在经济压力下成为「收数佬」,每次收取二至三百元酬劳。
辩方续称,被告对于愚蠢犯案并深感后悔,案发后虽金盆洗手,但已无法重返球队,案情并不严重,希望法庭以罚款方式处理,另呈上由港足首席教练郭嘉诺、足球总会董事陈志康及流浪球会主席莫耀强的求情信,莫于信中形容被告为香港足球界最有潜质的年轻运动员,亦见他过去努力成果,可惜与坏分子为伍而犯案,希望他日后能重回球队。
本案上月二十一日提堂时,当时正处于两宗同类案件保释期的被告因缺席聆讯,法庭遂发出拘捕令,同日下午他到法庭自首,称因眼疾未能准时出庭,遭裁判官充公其五百元保释金,但就批准他以现金一千元保释外出。
案情指,被告于今年一月十六、二十六及三十日在将军澳康盛花园、健明邨明宙楼及健华楼三个单位泼红油,并在外墙贴上追款告示。警方其后翻看闭路电视发现被告,拘捕及搜屋后检获被告犯案时穿着的衣物,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被告另涉及南区多宗刑毁案件,指他涉嫌于今年二月于香港仔华富邨、石排湾邨及鸭脷洲利东邨三个单位淋红油,该案将于本月十一日在东区法院提讯。案件编号:观塘刑事四三九、八三四、东区刑事三六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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