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胡雅文接三恐吓电话

2021-05-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法官胡雅文昨就黎智英等十人判刑后,即分别于下午一时二十一分、三时二十四分及四时二十八分在办公室内接获三个「恐吓来电」,致电者依次序为一女两男声音;内容涉及对她及其他家人不利,办公室职员事后报警。据了解,职员表示未能分别是否同一人所为,但已将相关录音交予警方,目前由湾仔警区重组第一队跟进,案件暂列刑事恐吓。

司法机构回覆表示「事件已由警方跟进,司法机构不适宜评论。司法机构高度关注事件,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一直以来,法官及司法人员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律政司对于有法官遭受恐吓,发表声明回应:「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被人恐吓,特区政府必定严正执法,绝不会容忍这种无视法纪及损害法治的恶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威胁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损害,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另原被还押监房的单仲楷指,今次判刑十分严重,已知悉部分被告会上诉刑期,而自己正和法律团队研究,现时不便评论太多,以往同类案件一般以罚款或社会服务令了事,今次「创纪录」刑期成先例。根据《区议会条例》,倘区议员被定罪并判监三个月以上,不论是否获得缓刑都会丧失议员资格,单坦言个人议席已非要事。蔡耀昌则表示有关悼念六四晚会遭警方反对,他将尽快联络支联会同事,准备今日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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