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囚七年 卢建民获准终极上诉
2021-05-18 00:00
终院认同六项上诉理据具重大而广泛重要性之争议,包括(一)暴动罪需否证明三人或以上人士以「共同目的」聚集在一起;(二)如果需要,有没有法律规定他们必须有明确意图去破坏社会安宁以达到「共同目的」;(三)控方需否证明被告之间必须互相沟通并达成共识;(四)控方是否需证明被告们有共同意图去互相协助,并在有需要时对阻碍他们实施「共同目的」的人采取武力;(五)「夥同犯罪」的原则是否适用于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以及(六)如某人只在暴动现场作出煽动行为,但其行为并不符合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所指的控罪元素,能否亦会构成暴动。
案件编号:终院刑事杂项案件一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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