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走佬」费15万
2021-05-01 00:00
罗官坦言,控方未及早向法庭提交案情撮要,并在庭上即时翻阅文件。主控指,案情列出被告们共同犯罪计画及众人角色,正进行科学鉴证。代表被告黄临福的大律师吴宗銮向法庭投诉称,未有收到通知被告需上庭,至前一晚透过新闻才得知。惟罗官仅着他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表示「喺呢个安排法庭系无角色嘅」。
九名被告依次为十八岁廖子文、十九岁郑子豪、二十四岁张俊富、二十一岁张铭裕、二十二岁严文谦、十七岁黄临福、三十岁黄伟然、三十一岁李子贤及十九岁郭子麟,并不包括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九人出庭时精神不俗,不时在犯人栏内交头接耳及望向公众席家人。
被控方加控的妨碍司法公正罪指,各被告于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八月二十三日连同化名为「废中」、「恩典」(别名「大妈」,「姑姐」或Sister)以及「Zizi」等三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通过导致九名被告及乔映瑜、邓棨然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阻止及阻碍香港警务处的调查及/或因该调查而引发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诉讼。
根据内地法院早前的审判资料显示,本案九名被告及乔映瑜、邓棨然和李宇轩合共十二人涉于去年八月,由邓驾驶快艇往台湾时被截获。案发时未成年的黄临福及廖子文先被移送返港;除乔映瑜及邓棨然仍然在内地服刑外,其馀八人服刑七个月刑满出狱后亦被押返香港。已回港的十人中除李宇轩外均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九○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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