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前首席财务官吞款2600万囚80月

2021-04-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连锁拉面店「味千拉面」前首席财务官刘家豪,七年间讹称支付强积金供款,欺骗执董签署一百八十张支票,再以可擦式原子笔擅改支票抬头,把支票存入其私人户口,不当盗取公司近二千六百五十万元,公司一直懵然不知,直至刘向上司自白才揭发事件。刘承认七项盗窃罪,解释自己以盗款购买奢侈品的方法来减压,高院法官李运腾指,本案涉及严重违反诚信,刘成功瞒天过海后变得更贪心及大胆,盗取金额一年比一年多,但如刘三年前没有主动自白,或许能继续掩人耳目,可见其自愿承担刑责的勇气,而且刘已连本带利向公司赔偿,故给予刘五成半刑期扣减,终判刘监禁六年零八个月。

四十六岁被告刘家豪,承认于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至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盗取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逾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元。辩方求情时透露,刘在理工大学会计系毕业,为注册会计师,他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其家人、朋友及同事撰写的求情信均指他品格良好。刘案发时因工作压力而患有抑郁症,其解决方法是购买奢侈品来减少压力,根据小榄精神科医生诊断,刘患有躁狂抑郁症,接受治疗后情况已逐渐改善。刘自知精神病并非犯案的藉口,亦知自己做错事,刘透过擅改支票形式不当取得逾二千六百五十万元,扣除其近六十六万元薪金后,刘不当挪用公款共二千五百八十六万元,而刘自白后自愿连本带利向公司赔偿约二千九百零四万元,当中亦包括涉案核数费用及律师费用。

案情指,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二○○七年于香港上市,刘被委任为首席财务官,主责财务会计及合规监控,并向九名高层发放薪酬。刘一般填好支票抬头及金额后,便拿给味千执行董事潘嘉豪签署,但刘自二○一三年起一直要求潘签署额外支票,声称为员工的强积金供款。刘在二○年主动向潘指自己以可擦式原子笔擅改公司支票的方式,已盗取公司逾一千万元,然后指自己患有精神病需申请一周病假,公司经调查后发现被盗款项逾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元,刘在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公司革职。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三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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