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宇申引专家证据许可

2021-04-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长房三子霍震宇(见图)及长房两名女儿霍丽萍和霍丽娜,先后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家族公司回购价值逾九十亿元的内地南沙发展计画之权益。案件已定于明年一月十一日,一连六十日审讯。霍震宇及霍丽娜一方昨在高院申请引用专家证据的许可,以助法庭理解案件,惟法官陆启康质疑专家证据含多重假设,而霍震寰被指没有披露有权透过「有荣有限公司」用一元回购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所持的南沙发展计画权益,听取各方陈词后裁定长房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需披露在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当日所持的财政资源,另不允许专家证人呈上有关常见营商手法的证供。

涉案各方为长房三子霍震宇、长房二子霍震寰、长房女儿霍丽萍及霍丽娜、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霍氏基金有限公司、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 Loan Corporation LTd、获多宝有限公司、有荣有限公司。

代表霍丽娜的薛日华资深大律师指,如引用有关公司之间交易及贷款、涉案变现价值及应收款项的专家报告,能有助法庭处理案件,即使专家报告内容并不完整或完善,但绝对是审讯中必要及有用的材料,但代表霍震寰的黄仁龙资深大律师则反对申请,并指在没有专家报告的情况下,各方亦能追溯不同的呈堂文件来作出争拗,如法官允许专家报告呈堂,亦应提供清晰指引及禁忌。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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