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会规管操纵破坏选举行为

2021-04-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时公布,完善选举制度的草案名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涵盖五条主体法例和相关的附属法例,将于下周三在立法会特别加开的会议进行首读。她透露,特区亦会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重申,有关规管操纵、破坏选举行为并非针对个人投票行为,而是针对组织、尝试操纵或破坏选举的人。他又透露,现时区议会出现泛政治化和失效的情况,当局正积极研究检讨区议会安排,包括其工作和权力;亦会考虑日后是否将资格审查委员会制度延伸至区议会。

林郑月娥表示,今次《条例草案》涵盖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区议会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五条主体法例和相关附属法例,并修订去年通过的《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更改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日期。有关法例将涉及界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和立法会功能团体的法定机构、谘询组织、相关团体和合资格团体选民、分区直接选举选区的划分、候选人提名办法、投票办法、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等。特区亦会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会上,民建联梁志祥问到立法会地区直选降至二十席,政府如何透过议员反映民意。林郑回应指,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分组新增板块,纳入地区组织、基层组织、同乡社团或全国性组织里的香港成员,当局会用好这些组织去听取市民的意见。市民可向当区的分区委员会、防火会、灭罪会或同乡会反映问题。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早前指,民主派参选人需要在选举中向五个选委会争取提名票是「屈辱」。林郑不点名反驳刘的说法「完全不正确」。她表示,自己四年前参选特首时,明知道三百多位选委一定不会给她票,仍然很谦卑地向他们解释理念和治港经验,从来没有屈辱的感觉,「虽然事实上是很难堪的,坐下会面时先被骂一个小时。」她表示,任何投身政治工作,愿意投身参选的人士不应该认为争取提名票是任何的屈辱;斥说这句话的人不理解选举和民主的精神。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上周表示,相信中央或特区政府会研究在区议会加入委任议员,引起政界关注。新民党叶刘淑仪昨日在立法会小组委员会上求证政府取态,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指,现时区议会出现泛政治化和失效的情况,当局正积极研究检讨区议会安排,包括其工作和权力。稍后有任何具体安排,会到立法会谘询议员。

目前资格审查委员会只负责为特首、选委会及立法会候选人把关,曾国衞指政府会考虑将来是否有需要将有关制度延伸至区议会。九龙西议员梁美芬在小组委员会上反对政府规管投白票,认为会剥削市民权利。曾国衞指政府尊重市民投票权利,强调修例只针对一些尝试操纵或破坏选举公信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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