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杨森李卓人认非法集结罪

2021-04-08 00:00

壹传媒黎智英亦认罪,三人待下周五判刑。
壹传媒黎智英亦认罪,三人待下周五判刑。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黎智英与十四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于前年八至十月多次参与、组织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首案「八一八」九人上周四被定罪候判。次案黎智英、前民主党主席杨森及李卓人三人前年八月三十一日于港岛参与集结,昨于区院同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情指三人参与未有通知警方的游行,由修顿球场行至中环花园道,沿途带领群众高叫口号,严重阻塞交通。黎智英求情指事件属和平典范,更发生于非比寻常的二〇一九年,希望能获判缓刑。在控方反对三名被告保释下,法官胡雅文最终押后案件至下周五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与「八一八」案同日判刑,并批准杨森及李卓人继续保释,为划一保释条件,故另要求杨森不得离港及交出所有旅游证件。

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三人认罪后,控方读出双方同意案情,并播放多段现场片段佐证。案情指前年八月初民间人权阵线申请同月三十一日于遮打道举行集会,再游行至中联办,分别遭警方基于公众安全禁止及反对两项活动申请,上诉亦遭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驳回。随后有市民未有通知警方下,计画以宗教游行为名于同日发起「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由湾仔修顿球场游行至中环花园道圣公会圣约翰主教座堂。警方于游行前夕曾举办记者会,澄清宗教游行异于宗教集会,不受豁免,须通知警方。

八月三十一日案发当日三名被告连同逾百群众身处修顿球场内,李卓人手持标语「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受访时表示「我们(香港人)有权游行」,杨森则带领群众高呼「香港人加油」及「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等口号。警方多次举黄旗扬声警告违法不果下,三名被告连同群众沿轩尼诗道行车路西行,沿途指挥车辆又高唱宗教歌曲,李卓人又带领群众高叫口号,黎智英则向记者表示「上街继续抗争,争取五大诉求」。行至金钟道杨李二人封阻行车线,仅馀下一条行车线通车,黎智英再公开表示到场「为表示罗……香港市民唔会受(警方)拉咁多人恐吓」,李卓人则高呼「今日主题系八三一」,随后继续高叫口号。游行最终因路面被群众占用而严重阻塞交通,致大量车辆受阻停滞,花园道交通至晚上八时才回复正常。

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求情指,黎智英于广东读毕小学,上世纪六十年代到港,现育有六名子女,八名孙儿介乎十一个月到十七岁。黎智英少时孤身到港,缺乏家庭财政支持,年轻时到工厂工作,约十年后创业,建立制衣厂及蜚声国际的品牌Giordano,九十年代转向传媒业。蔡维邦指,游行期间黎智英时而领头,时而跟随别人,完全没有暴力,参与时间只有两,三小时,其动机是表达对政府和警方的不满,不是出于贪婪愤怒等原因,不应被判监禁刑罚。

蔡维邦再引二〇一四年占中案例的李永达及朱耀明,指同类罪行一般罚款了事,希望法庭考虑判以缓刑,如判囚则希望因认罪扣减刑期两成至两成半,并以事件属和平典范,发生于非比寻常的二〇一九年,希望与「八一八」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

另外李卓人庭外向传媒透露将会就「八一八」案裁决上诉,昨日认罪只为了节省各方资源,但现阶段未决定涉前年「十一游行」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下月十七日开审前会否认罪,尚待与众人商讨,整体抗辩方向仍围绕公民抗命要旨。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五三七——二〇二〇。

前年8.31游行在大雨下进行。
前年8.31游行在大雨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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