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一顿午饭的对话

2021-04-08 00:00

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特区选举制度那天,一位外国领事刚好约了我吃午饭。哪位领事不便言明,但相信大家可意会到。他甫坐下便满脸愁容的说:「明显地,中国再一次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我默言不语,但最终还是按捺不住提醒他说,《中英联合声明》有关特区的政治体制只有两款;《声明》第二段是联合王国声明,将香港交还给中国,《声明》第三段列出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其中第四段有关特区的政制只提到特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声明》有哪一段提及选举制度?

他听了呆一呆,随即说但这不是明显损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吗?我说高度自治不等于独立自治;我反问「一国两制」下,若国家不能过问直辖地方的宪制秩序或政治架构,怎可说是在特区行使主权?他默默点头,但还是颇为不忿地说,在「一国两制」下,中央政府在特区事务上不是应尽量包容吗?

我说,对!「一国两制」是一个非常包容的制度。香港回归中国可以实行「一国一制」,但国家容许两制并存,这不是一种包容的表现吗?为甚么你们连尊重香港已回归中国这一点事实也做不到?回望过去二十多年,政制改革一直困扰着中港关系,但中央政府始终以一种包容忍让的态度处理。〇三年五十万人上街,逼使特区政府搁置了廿三条立法,北京只是接受了特首董建华的辞任,并没有追究廿三条立法之事;到了一五年占中,瘫痪了香港的经济核心多月,中央政府没有任何干预,最终也只是接受了特首梁振英的退选决定。

尽管如此,特区的斗争行动却不断升级。到了一九年,有人利用修例推动暴乱,侵占破坏立法会,到处纵火、伤人,更有年轻人公开挥动英美旗帜,高呼要「解放」香港,逼使中央政府通过《港区国安法》,止暴平乱。遏止了街头暴乱,却未能遏止议会中的动乱。有议员藉着选举内会主席之名瘫痪议会超过六个月,继而又有人倡议「揽炒十步」,要永久瘫痪特区政府,令无论中央政府或特区政府均不能管治香港。假若你是北京政府,你会哑忍特区成为无政府状态吗?

听了这番话,轮到他默然无语,但还是说:「我国政府不能接受北京政府干预香港事务,相信你是明白的。」我摇头说,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为何西方国家坚持要扭曲《中英联合声明》的主旨和明确条文,不明白为何西方国家不尊重「一国两制」,硬把高度自治扭曲为独立自治,不明白为何他们漠视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享有殖民地时代没有的全面自由和法治保障,不明白他们为何不容许我们自己解决国家内部问题,硬要把这些内部矛盾提升为国际间的矛盾;你可以解说吗?他再一度默然不语。

我不明白他国家的立场,但相信他明白我说的道理。不能说服对方,只好把话题转到抗疫方面。就这样,这顿饭便在融洽但对立的气氛下完结。大家握手道别时,他说:「我们必须继续沟通!」我当然同意;但不断问自己,成见这么深,沟通有用吗?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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