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完善选举与良好管治

2021-03-25 00:00

正如修例暴乱引来了《港区国安法》,「揽炒十步曲」令中央政府醒觉爱国者治港的重要性。一时间,在众多完善选举制度的声音下,凸显了另一个核心问题:完善了选举是否等同完善了管治质素?在这问题上,便有内地学者提出了一套「忠诚废物论」。当然,这类标签确实带有侮辱性,难怪特区建制派有很大反应;但「废物论」背后的要点是不能假设爱国者治港便能确保特区会有良好管治。这点是有其道理的。

社会一向有一种误解,便是特首和立法会普选必然会与改善管治质素拉上直接关系。相信这种误解经过特朗普和约翰逊的实例后不少人会有所改变,但社会上仍有很多声音认为改善了选举制度,香港便会有良好管治。大家应该明白事实并非一定如此。

首先,特区的管治制度在《基本法》下是近乎美国的总统制,而非英国的议会制。立法会的职能只是审议法案和监察及制衡政府。立法会没有立案权,也不能制定政策,因此可以影响施政之力度实在有限。我在议会十一年,发表过很多有关公平竞争、贫穷问题,特别是偏远基层的交通问题等政策研究报告,其中多项建议为政府部分,甚至全数接纳。但这些例子可说是绝无仅有。事实是,我看不见无论是建制派或民主派,有研究政策的耐心或资源。部分民主派更明言希望永远做反对派,亦禁止成员加入政府,自动放弃能影响施政的各个机会。从改善施政角度而言,政党参政目标和质素不改,立法会选举方法怎样改也分别不大。

至于特首选举也好不了多少。选举是选特首个人;特首没有党派支持,便是有党派也没有政策研究支持。特首的班底要靠个人人脉或中央政府拉拢,所谓共同理念只是特首的个人理念罢了。选特首着重的,是五年内可做甚么,鲜有宏观和长远的管治蓝图。在管治架构中,没有固定的政策研究机制的话,便是完善了选举制度,甚至有普选也不一定代表管治质素会随之而得以提升。

另一重要考虑是执行方面的问题。过去几年,大家有目共睹一些德政因为执行上出现问题反而怨声载道,令好事变了坏事,良好管治变了劣质管治。所以统筹和执行政策也是构成良好管治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不是公务员质素的问题,而是监督执行的问题。这也是与选举无关的。

最后,人才的来源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坚持爱国爱港者治港是对的,是必须的;但单是从建制派的圈子里寻求人才,明显是不足够的。社会上有六成人支持民主派。假设支持民主派的人不愿意走入管治架构的话,即是说有六成人才不愿意走进政府帮助改善施政,这才是提升管治质素面对的最大问题。特首要广纳贤才,但有才之士也要有一种愿意为特区作出承担的准备。这不但是政治文化的问题,这更是公民教育的问题。近年不少建制派或亲中组织纷纷嚷着要组班训练人才,只是塘水滚塘鱼,对改善管治质素还是不足够的。最具挑战性的,仍是如何增强各方有才之士加入管治团队的意欲。完善了选举制度后,是时候检视如何完善管治质素的时候了。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