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牛过路被车死 司机痛哭:对不起
2021-03-22 00:00
前晚九时半,六十岁姓尹男子驾驶私家车,沿海下路行驶至近大滩郊游径位置,疑因路面没有街灯照明,光线不足下,不察一头野牛正横过马路;私家车收掣不及将野牛撞致背部重伤,大量出血倒卧路中,司机停车报警,警方到场调查后通知渔护署处理。
「西贡护牛天使」在专页指出,在接到消息后即时赶抵现场了解,当时见野牛伤势严重,大量出血,在等待渔护署人员到场期间,有成员在旁安抚受伤牛只;惟约一个多小时后,野牛终伤重不治,警方事后以黑色胶袋,遮盖牛尸等候运走。
该组织续称,肇事司机意外后已停车报警,亦有交代事发经过,指事发路段昏暗只能依靠车头大灯照明。司机对撞死野牛表现非常内疚,更对着牛尸痛哭,且多次说「对不起」。组织提醒司机,在新界区与郊野公园地方驾驶时,要时刻保持安全车速;如不幸撞倒动物应立即停车报警,尽快替受伤动物寻求救援。
根据现行交通条例,凡有车辆在道路上撞伤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等七种动物,司机必须停车报警,否则即属违法;而食物及衞生局上月亦公布,修订《二○二一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规定司机须在撞倒猫只或狗只时停车,藉此让受伤的猫狗及时获得治理,违例者最高可罚款一万五千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条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
现时的流浪野牛曾是本地农牧业重要一环,但随着行业在多年前开始式微,大部分牛只遭到遗弃而流浪,数目与日俱增。根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牛只管理队的资料,去年本港约有一千一百一十头黄牛及一百二十头水牛,分布于大屿山、西贡及马鞍山、新界中部及东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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