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研讯】死因裁判官总结证供 排除周梓乐遭推落楼
2021-01-08 00:00
高官昨表示,本研讯历时廿五天,传召了四十八位证人及一百四十二件证物,陪审团应就每一证人证物作独立考虑,不要受媒体报道影响、家人或朋友言论影响。虽然每个人对社会事件有不同看法,陪审团切勿因而预设立场。在考虑是否接受某些证供时,陪审团应基于相对可能性准则,而非毫无合理疑点准则,并要根据已接纳的证供作推论,不要作毫无证据基础的推测。
高官总结证供时,提出了数项值得关注事项。高官直言,警员作供时提到的时间不太准确,他建议陪审团应参考新闻片段、相片等证物中的客观时间,再衡量是否接受警员的证供。另外,虽然代表警务处的熊健民大律早前陈词时,曾称若陪审团认为有阻碍救援,容许私家车停泊在消防闸前的广盈阁物业管理处责无旁贷。惟高官认为,由于无法确定该行车路是公家抑或私有,加上当时附近有聚众事件,故「唔可以话唔啱」。
高官昨又花大篇幅总结周梓乐是否遇袭一事的证供。急症室医生梁子恒曾称,不能排除周梓乐头部先遇袭击,盆骨再受二次撞击,并认为周有机会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堕楼,因为他的手脚没有擦伤,情况少见。然而高官重申,梁同意上属猜测只是医学理论,没有证据支持。神经外科医生麦凯钧亦无法确定周受撞击的次数,但谓曾处理类近伤势的堕楼伤者。高官又提醒,郭嘉琪法医及马宣立法医其后证实,周的手脚有擦伤,只是伤势轻微,二人亦明言周遇袭的机会不大。
另高官又称,陪审团要考虑三楼行车斜路顶的人影、广新阁镜头拍到的堕楼黑影,以及白色闪光是否周梓乐。虽然法证专家郑郁棋推断周曾跨过二楼矮墙,并误以为三楼结构相同而失足堕地。惟高官提醒,郑的推断属「间接证据」及「推论加上推论」,陪审团要考虑其参考价值,再决定是否接纳。
由于代表家属的郑淑仪大律师早前结案陈词时,就专家证人是否持平及其调查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提出质疑。高官昨日解释,由警方调查及寻找独立证人,是死因庭的惯常做法。专家证人有其操守及独立性,不存在既定立场。他们得到的材料不会经警方筛选,陪审团亦不一定要接纳他们的证供。高官更坦言,家属在结案陈词阶段才提质疑,不太适合。
昨日有陪审员关注周梓乐的iCloud及当晚有否携带锁匙出门。高官称,证据上无法确定周有否使用iCloud,而锁匙一事则与本案无关。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一九三二——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