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入收押所拘黄之锋谭得志

2021-01-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组织或参与「35+民主派初选」的五十三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图谋逼使特首下台及政府停摆,前日遭警方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当中「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拘捕后,昨陆续获准保释候查,暂未被落案检控,大部分保释金额为三万元。警方则继续采取拘捕行动,前往监狱拘捕仍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正被关柙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令被捕人数增至五十五人。至昨晚深夜十一时四十五分,事件主角戴耀廷获保释外出,他离开马鞍山警署时称「香港进入寒冬,吹紧嘅风又猛又冻……。」

五十三名参与「35+」计画被捕的泛民人士,前日遭扣押录取口供多时后,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因本周二外游后返港在酒店接受检疫,同日获准保释返回酒店继续「隔离」,其馀被捕者昨陆续获准保释候查,暂未被正式起诉,大部分保释金额为三万元。

首名步出警署的被捕者,为「民主动力」司库兼美国籍人权律师关尚义(John Clancey),他昨日凌晨获准以三万元现金保释,但须交出护照,下月前往警署报到;前立法会议员谭文豪、黄碧云、区议员梁晃维、何启明、刘伟聪、岑子杰等人亦于昨晚约八时获释。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昨午进入中区警署,探望被捕的前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及涂谨申,惟未等到两人获释便离去,初选发起人戴耀廷和阿布泰国生活百货创办人林景楠的太太,昨晚七时许亦先后抵达马鞍山警署,相信是送交保释所需文件,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则因涉嫌其他案件继续被还柙。

警方前日动员千人「大搜捕」后,昨继续采取拘捕行动,分别拘捕在石壁监狱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在荔枝角收押所还柙的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两人涉嫌罪名与前日被捕的五十三人一样,同样是《香港国安法》当中「颠覆国家政权」罪名。

消息称,黄之锋昨早被惩教署人员押往有录影设备的荔枝角收押所,接受警方录取口供,中午完成调查后被锁上手铐,而且腰缠铁链,手上拿着一袋物件,登上囚车折返石壁监狱继续服刑,其facebook专页则有人留言,指亲友接获惩教署福利官的相关通知,但律师到场后未能会见黄之锋;人民力量亦在facebook留言,指谭得志被带往中区警署录取口供。

据悉,两人去年均有参与「占中三子」戴耀廷发起的「35+民主派初选」计画,当时签署了有关抗争声明书,承诺当选后会否决《财政预算案》,随后同样在九龙东地方选区获胜出线。

另外,香港民意研究所办公室及其行政总裁锺庭耀的寓所前日遭警方搜查后,副行政总裁锺剑华昨晨十时在律师陪同下,抵达湾仔警总协助调查,约一小时后与警员同乘警方车辆离开,警员之后在其元朗寓所展开搜查,他事后在社交网站报平安,但未交代助查细节。

警方前日分别向壹传媒、《苹果日报》、立场新闻及独立媒体送达「提交物料令」,要求七日内提供指定文件,据悉文件涉及与「35+」组织者及参与者的资料,但不涉及新闻采访内容。《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件七列明「提交物料令」细节,表示为协助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干犯有关罪行而获得的得益,律政司司长或警务人员可向法庭申请批准,要求有关人士在指定时限内回答问题,或提供或交出相关资料或物料,有关条文参考现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若有人不遵守「提交物料令」,一经定罪,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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