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少年,你们太年轻了!
2020-12-31 00:00二〇二〇年几多波折磨难,终于来到最后一天。要数二〇二〇之最,可说最多年轻犯人「着草」的一年;而最「虾碌」的畏罪潜逃闹剧莫过于人称「十二瞒逃」,十二个香港逃犯潜逃台湾在中国水域内被内地海警拘捕「自动送中」。当然,反对派政客从来不承认「虾碌」,更把这次「乌龙着草」说成两地「合谋绑架港人」 、十二逃犯认罪又被说成「屈打成招」、最年轻未成年的两位不被起诉、移交香港处理又被说成「试水温」。政客出出口术、无气无力「抽抽水」、陈腔滥调地向内地司法机关泼黑水,有真正帮助到这些年轻人吗?香港人还要听他们的鬼话吗?
日前违法占领发起人陈健民又说「在公民抗命的传统里,有时就是要通过坐监,才能让人民思考」?敢问陈先生在家里也是这样教他的孩子吗?为甚么看不见他的子女也去坐监,「思考」一下?当然陈先生大可以说他自己有坐牢、有「思考」啊!但请不要忘记他已经「上岸」了,他这个退休讲师已走到人生下半场的下半场,钱财也不缺,生活也安舒,算甚么牺牲呢?而我们这些要面对法律制裁的青少年,小的仍在念中学,大的三十来岁,正处于芳华正茂的黄金岁月。请不要再以这些伪善的鬼话蛊惑人心了!
本来想一走了之、逃避罪责的「十二港人」突然纷纷想回香港接受审讯,可惜后悔太迟,执笔时深圳盐田人民法院已判了刑,其中十人被判监禁由七个月至三年,只有两名未成年的不被起诉并被移交香港处理。他们应该没有相信杨岳桥所说「案底令人生更精采」,所以才会畏罪潜逃吧!也应该不想到监仓里「思考」吧!但是他们「觉悟」可能也来得迟了点;又或者他们根本没有觉悟而是心存侥幸,以为犯了事,也未必被抓住。事实上,有法律界朋友也告知,确实有不少参与反修例风波相关暴动的年轻疑犯都说,当日在示威和暴动现场也没想过自己会逃不掉!
「十二瞒逃」年龄介乎十六至三十三岁,他们在港涉嫌犯下的罪行其实并不轻,有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有人因为向警署投掷汽油弹而被控企图纵火罪,有人因为被搜出手枪和实弹而被控意图伤人、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有人更涉及制造爆炸品。十二人当中更有四人是所谓的「屠龙小队」成员,专门袭击落单警察,甚至企图杀警,部分所涉罪行可被判处终身监禁。他们被内地海警拘捕,对他们而言是「意外」,只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怕「送中」的黑暴分子,最后却「自动送中」。
年纪尚轻、政治立场、政治事件,都不是犯罪藉口。难道因为政治,就可以不顾法治?因为年轻,就可以「为所欲为」?「十二瞒逃」在港涉及的是重罪,而他们偷渡被捕是铁一般事实,要为自己行为负上刑责是天经地义,如畏罪潜逃,就注定面临更重刑罚。
原姿晴
前传媒人,现任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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