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疑犯 移交港警处理
2020-12-31 00:00
现年十七岁及十八岁的黄临福及廖子文,昨早被深圳公安柙往深圳湾口岸,约十一时半移交本港警方,两人均身穿灰色运动服、黑布蒙头及双手反锁,分别乘坐警方的七人车及私家车,在多名驾驶电单车的交通警开路下前往天水围警署,抵达后由大批便衣警员柙送入内,警方随后召开记者会交代事件。
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表示,警方昨接获内地执法机关通知,表示两人已经在内地完成司法程序,于是移交香港警方处理,两人被柙送到天水围警署通宵扣查,已让他们致电家人,家属亦可以按意愿及在不影响警方调查下前来警署探访。
由于两人从内地抵港,须接受十四日强制检疫,郑说警方最快今早将案件通知法庭,一旦法庭判决两人需接受羁柙,他们有可能在惩教所接受检疫安排,相信法庭会公布他们完成检疫后何时上庭。
郑强调,两人缺席聆讯潜逃,随后由法庭发出通缉令,经谘询律政司意见后,他们有可能被加控「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柙的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判监十二个月及任何罚款。
除了弃保潜逃,黄临福本身涉嫌「企图纵火」及「藏有攻击性武器」两罪,案发于去年十月十四日,警方当场拘捕两名涉嫌向旺角警署投掷汽油弹的黑衣男子,包括黄临福,警方及后在其寓所搜出三枚汽油弹,案件翌日在九龙城法院上庭,黄当日被拒担保,至去年十二月十日再向法庭提出保释获批,但今年四月二十七日缺席聆讯。
廖子文则牵涉一宗串谋纵火案,去年九月三十日,警方在湾仔一大厦住宅内搜出大量可制造汽油弹物料,拘捕包括廖在内五名疑犯,案件今年六月在区域法院审理,但他两个月后潜逃,今年九月没有应讯而被通缉。
郑强调,移交两人是本港警方及内地执法机关沟通后安排,因两人是本港通缉犯,经内地司法程序及行政措施后交予香港警方是一贯做法,警方亦会继续跟进及留意馀下十名潜逃人士,当他们返港后,警方会依法追究他们涉嫌在香港干犯的严重罪行。
「十二港人关注组」四名成员,昨午抵达天水围警署了解情况,当中邹家成表示,家属已和两名被捕港人会面,其间二人精神紧张,避谈过去四个多月在内地的经历;荃湾区议员岑敖晖补充,律师已探望二人,有家属则于会面期间,发现对方「神情未必好灵活,有点呆滞」。
据悉,警方代表今天将分别前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提交有关两人涉及罪行等的文件,若法庭判处不准保释,两人不但要进入惩教所接受检疫十四天,或须继续还柙至涉及的案件开审和判刑,甚至是服刑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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