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潜港铁站毁幕门囚26月

2020-12-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月港府实施《禁蒙面法》惹起大量示威者不满,部分人破坏港铁站瘫痪交通,令多个车站须临时关闭。两名青年于凌晨时分潜入将军澳港铁站,击碎至少十四块月台玻璃幕门等设施,导致港铁花上逾二百六十万元维修费用。两青年早前分别承认入屋犯法罪。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昨斥责两被告破坏车站和交通系统之馀,更破坏社会和谐和市民之间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乐业的权利。法庭必须强调,「暴力就是暴力,没有任何美化和合理化的馀地」,乃判处两被告同入狱二十六个月。

法官练锦鸿在判刑时形容去年十月是「多事之秋」,港府十月初实施《禁蒙面法》后激发剧烈示威冲突,将军澳港铁站被示威者大肆破坏后虽已关闭,但在十月七日闸门被撬开,两被告趁机翌日凌晨闯入车站犯案。

案中两名被告为二十一岁侍应卢智聪及二十四岁无业汉林俊,二人透过求情分别声称犯案为「表达意见」,以为可以违法达义。练官即反驳指,他们行为的唯一后果只是破坏,不但破坏了交通系统,亦破坏了社会和谐和市民之间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乐业的权利。即使他们将车站打到稀巴烂,他们不满的政策不会一夜间消失,社会不会立即变得人人平等、自由,世界不会顿时变得大同。法庭同意两人并非为个人利益犯案,且没有攻击对象,但他们根本不清楚他们想要的是甚么。

法庭不排除两被告是受旁观者的鼓励和道德上的支持下犯案,惟两人暴力的手法只会导致他们离民主和平公义的愿景愈来愈远。法庭的判刑必须恰当,否则会让人误以为,年轻有理想就可以为所欲为,现参考过两人的精神科报告,认为两人虽有精绪问题,但未至于构成合理减刑因素,幸好本案不涉及人命伤亡,犯案人数亦不多。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二三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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