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员涉违规 黄冯律师行遭律师会接管
2020-12-25 00:00
香港律师会发言人昨日公布,黄冯律师行有前文员涉嫌不诚实挪用客户款项,此事已向警方举报。根据调查结果,律师会理事会有理由信纳,该行严重违反《律师帐目规则》(第 159 章,附属法例)的规定,包括透支客户款项,及容许不合资格人士成为客户帐户的签署人。
《法律执业者条例》(第 159 章)(「条例」)赋权律师会介入律师行的业务,以保障公众利益,或律师行的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条例,被介入的律师行的款项由律师会暂管。律师会并无透露受影响客户的数目或涉及金额,但呼吁所有现在客户尽快联络「介入中介人」,以处理他们早前存入该行的款项。
律师会指出,徐伯鸣刘永强律师行已获聘为介入中介人(「介入中介人」),而介入中介人于昨采取介入行动,将按该行之客户记录,通知当事人须另聘律师处理其个案。部分当事人可能已将款项存入该行的银行帐户,而介入中介人将与他们联络,建议如何提出取回款项之申索。每宗归还款项之申索将独立处理。
由于事件涉及有客户款项被挪用,会否意味受影响客户未必能取回所有款项,律师会以案件仍在处理为由未有交代,仅指每名律师和每家律师楼每年缴交专业保险款项。至于是否有律师要被追究,律师会仅表示案件仍在处理当中。
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形容,律师会介入律师行业务属严重措施,只在特别情况下才能行使有关权力,以保障客户利益。律师会又指,该会在二〇〇九至去年,曾作出二十二次介入律师楼行动,今次介入属本年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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