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保释倘再被拒 势狱中过圣诞春节

2020-12-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黎智英被裁判官苏惠德下令交由荔枝角收押所看管,是他自今年被起诉多宗案件首度进入惩教所,黎已放弃在裁判法院覆核保释的权利,倘若他向高院原讼庭申请保释外出再被拒,他将很大机会在收押所内度过圣诞节及农历新年,直至四月中再讯。除非黎智英有新理据可以再次向原讼庭要求保释。

根据惩教署的羁留程序,黎智英需要先经过「电子通柜」的X光机直肠检查机检查,确保未有携带违禁品进入惩教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被羁留人士须先隔离二十一日,才与其他羁留人士一同住在大型囚室,而押后犯人(未定罪人士)虽可选择「私家饭」,但因黎昨日下午进入收押所时已过了点餐时间,故须吃在囚人士膳食。

黎智英目前最少有五宗官司在身,他因为去年参与或组织三场八月至十月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本年度的「六四晚会」早前一共被起诉四项刑事罪行,四宗案件均已排期转交区域法院审讯。上述案件中,控方并不反对黎智英以现金保释,也没有要求法庭下令黎智英不得离港。惟昨控方庭上透露,指黎智英在二〇一七年七月起至今约两年半间,曾外游八十七次,只有共六百七十日在港,有一定潜逃风险。

黎智英九月中获裁定刑事恐吓一名记者罪名不成立前,一度被法庭下令禁止离港。他曾希望离港而提出将保释金增加至十万元,但当时被裁判官拒绝。黎于是再到高等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离港,但法官李运腾指黎没有确实的外游计画日程,难以撤销禁止离港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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