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修订相关条例 特首监誓议员法官

2020-11-26 00:00

林郑月娥强调,在《施政报告》中提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是为了香港人。
林郑月娥强调,在《施政报告》中提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是为了香港人。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形容,香港过去一年经历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政治挑战,急切要对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政治体制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为落实《港区国安法》的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〇四条的解释和有关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特区政府今年内提将交草案,修订《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立法会条例》等本地法例,确立宣誓安排、监誓人身分、违反誓言处理机制及违誓法律后果。消息指,正研究由特首或特首指派人选当监誓人,为包括立法会议员及司法人员等公职人员监誓,若被判断宣誓无效即会丧失议席,无辩解程序。当局并按《港区国安法》,研究是否把区议员纳入须宣誓之列,以及特首选委须否签署声明。本报记者

林郑月娥昨日在记者会上强调,在《施政报告》中提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是为了香港人,否则有朝一日不保国家安全,港人安全亦付诸流水。

为落实《基本法》、《港区国安法》的规定及人大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条的释法,政府将在今年内提交草案,修订《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立法会条例》等本地法例,进一步完善宣誓安排,以及处理宣誓就职后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相关的法定程序。

在监誓人人选方面,消息指称,政府正研究由特首或特首指派人选当监誓人,因为特首是双首长,具特殊宪制地位,是替行会成员、立法会议员及司法人员等监誓的合适人选,而监誓人有权即时决定宣誓是否有效。若宣誓过程出现争议,例如民建联议员黄定光于二〇一六年宣誓时读漏「香港」二字,监誓人赋权判断宣誓人属故意读错或无心之失,前者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对于在宣誓后违反誓词的人士,据了解,当局会参考外国经验及罚则,正研究可否判监。若被判宣誓无效即会丧失议席,不会有辩解程序,唯一上诉方式是提请司法覆核。针对丧失议席的议员,其法律后果是终身不得参政或仅被取消是次资格,已纳入研究之列。

外界关注区议员会否纳入「公职人员」要求就职宣誓之列,消息指,《国安法》第六条规定,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正循此研究宣誓安排是否纳入区议员,以及特首选举委员会须否签署声明。当局冀在十二月底至明年初,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上立法会审议。

另外,所有由今年七月一日起新入职的公务员必须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和对特区政府负责。对于其他现职公务员的安排,消息指,公务员事务局短期内会向工会进行谘询,以及谘询法律意见,希望尽快出台。

民主派总辞,非建制派议员郑松泰亦提早离开议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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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昨日发表《施政报告》,司局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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