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母称已与台接触 待港警方联络

2020-10-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本港因洗黑钱罪成判囚,他出狱刚满一年,藏身安全屋,因申请台湾签证问题,昨未能赴台自守。案中死者潘晓颖的母亲前日称愿意当中间人促成台港两方会面,昨透过中间人表示台方已与她联络,乐意与香港警方商讨,现正等待警方联络她。台湾陆委会表示,士林地检署日前已收到陈同佳透过其委任律师的递状,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重申必须由台港双方政府先谈好管辖权的事宜,才处理陈同佳入境台湾问题。保安局发声明指,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完全不合理、不可行,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

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表示,陈同佳暂时未有办法取得签证,因此未能在昨天起行前往台湾,陈同佳对此也十分无奈,也盼望潘妈妈能明白和理解。他并指,陈同佳的台湾律师团队前日下午再次向地检处交「陈报状」,亦曾多次致电「单一窗口」,现正等待地检处回覆落实入台许可之安排。他希望各方以人道主义原则,帮助陈同佳早日成行。

潘晓颖母亲早前邀请港台两地的警方联络她,称她愿意当中间人促成双方会面。她昨透过中间人向传媒表示,台方已经与她互相接触,乐意与香港警方坐下来商讨刑侦移交资料及投案安排,现正等待香港警方联络她。

台湾陆委会回应表示,士林地检署已收到陈同佳透过委任律师的递状,但基于事实调查需要,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并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于法,实现司法正义。陆委会重申,案件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由双方政府先行谈好,才能讨论陈同佳入境的问题。

保安局则发出声明,重申特区政府希望事情得以尽快解决,而解决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这权力只在台方手中。发言人称,只要陈同佳获准入台,即使是原则上批准,台方可经警务联络渠道通知港方,双方警务单位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的研究。发言人强调,自动投案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司法协助从来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决条件。香港有关司法协助的条例不适用于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例,「台方以司法协助作投案前设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另外,爱尔兰政府昨宣布,审视《港区国安法》实施的影响后,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外长科文尼批评此法例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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