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涉撕警方告示及拒警

2020-10-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西区区议员叶锦龙涉嫌于去年九月在西区警署门外,撕毁灯柱上一张写有「不得横越」的警方告示,在被捕时又推开一名警长反抗。他当场被捕后拒绝保释,惟逾一年后被起诉刑事毁坏及抗拒警员罪,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十二月十一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其间叶准以五元担保外出,并须居于报称地址及不得离港。

三十三岁被告叶锦龙被控于去年九月一日在西营盘西边街与德辅道西交界灯柱,非法损坏属于警务处的一张警察通告;以及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警长欧志强。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二六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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