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前社区干事 亮刀伤人等罪囚一年
2020-10-24 00:00
徐官考虑到邝案发前十分钟左右才购买涉案生果刀,检视刀锋有否破损后随手放刀到裤袋的解释不合情理,认为邝有计画伤人,放刀到裤袋为求方便指吓他人,仅此已构成危险动作。徐官再考虑到涉案生果刀杀伤力强,伤者伤口缝逾十针,法庭不会容忍争执时使用致命武器。
辩方庭上引述背景报告指邝读书时期操行良好,受家人爱护,平常非粗暴的人,犯案不符其性格,事后深切后悔,并欲亲自向家人和案中受伤害的人致歉,现已从事正当地产工作。
二十七岁被告邝星宇承认于今年六月十二日,在观塘同仁街临时公共小巴站袭击冯文杰及伤害马富善;并在观塘警署接见室内管有昔多芬。
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九四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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