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审讯「大塞车」 荃湾法院拟重开疏导

2020-10-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修例风波至今近一年半,警方早前透露被捕示威者多达一万零三十九人,但已遭检控的人只占近四分之一,令人不禁质疑律政司的检控效率。不少议员建议让法院二十四小时运作,以加快检控进度,司法机构回覆《星岛日报》查询时,直指二十四小时法院及夜间开庭的成效不高,更会令法官、检控人员、辩护律师及被告过分劳累,增加出错的可能性,同时亦会干扰证人的日常生活,故司法机构将订立更严格的程序时间表,把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的案件编排在如西九龙裁判法院等较大面积的法庭,又会将部分区院案件编排到高等法院大楼进行聆讯,以腾出更多湾仔法院大楼的空间处理与社会事件有关的案件,亦正准备重用荃湾法院大楼来处理区域法院其他案件。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二十四小时法院的做法在英国只维持了一段很短的时间,但已颇受争议,而且成效不高,又指当地持份者认为二十四小时法院或夜间开庭,不利适当和有效的司法执行。二十四小时法院会令法官、法庭人员、检控人员、辩护律师及被告过分劳累,增加出错的可能性,同时亦对证人的日常生活造成干扰,可能影响审讯公平性,因而引发更多上诉理由。司法机构指已谘询本地持份者,持份者均认同设立单一专属法院或是二十四小时法院,处理示威案件的建议并不可行也不可取。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涉及大量被告或直播设施的案件经常需编排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令该些案件的「排队队伍」愈来愈长,延迟案件的处理速度。司法机构表示,高等法院及西九龙法院设有科技法庭及大型法庭,区域法院及其他法院现已备有多媒体展示功能及直播设施的流动设施,司法机构亦正准备重用荃湾法院大楼去处理区域法院案件,而且会在有需要时增购合适的科技设施,以便各级法院能审理更多案件。龚静仪大律师及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均指香港各级法院的每个法庭均装有电视,可以播放呈堂的录影片段,故认为法庭设施在科技上没有任何大问题。

江乐士回应本报称,坊间对英国二十四小时法院的做法有太多误解,而英国的二十四小时法院仅仅处理轻微的暴动个案,香港的裁判法院最高能判以两年监禁,但英国裁判官的权力却非常有限,对于大部分的控罪最高只能判囚六个月,对多罪缠身的被告最高刑罚亦只是监禁一年,可见预计能判以更高刑罚的公众秩序活动案件,便无法在二十四小时裁判法院所进行,最终亦只能等候排期转介至更高级的法院处理。江乐士指为避免案件过度积压,建议法院处理案件的时间由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改为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甚至晚上八时,便能避免任何人过分疲劳。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自二〇一四年占中事件开始,已设立一队检控人员特别小组,专责处理有关「公众秩序活动」的案件,惟消息指,该特别小组现时只有十多人,比占中期间少了一大截,人手严重不足。律政司拒绝向本报透露现时特别小组的人数,但指它有安排其他检控人员,协助参与有关检控决定,以确保相关工作得以按《检控守则》的原则顺利进行。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认为律政司有责任将占中及反修例暴动期间被拘捕人士的处理方式及统计数字向外公开, 统计数字需包括总被捕人数、被检控人数、不被检控人数、被检控人士上庭结果、多少人认罪、不认罪,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或不罪成及罪成的判刑。若律政司不找外聘资深大状协助处理案件原意很好,由于部分大律师有政党背景,大状界现时更有「黄色经济圈」,更何况已有负责检控反修例案件的外聘主控官被起底,故难以找到完全中立并且无畏无惧的外聘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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