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港独必属分裂国家行为

2020-06-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触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将受《港区国安法》惩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要求「香港独立」必定属分裂国家,单纯高喊「港独」口号会否触犯法例,则视乎整个行动过程及实际法律条文。至于支联会在六四晚会上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市民参与会否违例,她解释,草案说明指出香港的结社及集会自由受到保障,但具体情况须按法律条文再讨论,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

郑若骅指出,《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提到会明确规定该四类罪行和罚则,例如甚么行为属违法、判刑准则等,只针对极少数人,有待详细条文公布。就大原则而言,「分裂国家很简单,你要求香港独立,一定系分裂国家」,她强调,不可将国家任何一部分拿走,要维护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

被问到若喊「港独」口号会否触犯《港区国安法》,她表示,难凭单一行为作判断,需要视乎整个行动过程,包括叫口号期间和前后的情况,及客观证据等,「唔系话一见到嗰两只字就话违反」,亦不能断言「一定有事或无事」。

支联会每年在维园举办六四晚会以「结束一党专政」为口号,《港区国安法》通过后,市民继续举行或参与该集会会否出问题?她解释,草案说明提到会保障香港人合法权益,香港人参与集会、结社自由一定受到保障,不过,集会自由伸延至甚么程度会触犯法例,视乎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一概而论,「要很具体看每一件事,譬如有集会自由,但集会唔可以有暴力、限制人数、要申请等等,很难单一去讲。」

至于被内地定性为非法组织的「法轮功」未来在港活动如何处理,她指,「国家安全全国性法律今次通过会在香港适用,但唔等于其他所有法律都会因此套用到香港」,一个组织在港是否违法,本港有《社团条例》规管,任何组织须符合本地法律。

郑若骅期望《港区国安法》条文写得清晰,令市民易于理解,律政司未来会不断向公众解说,并会加强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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